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是由小城山人写的穿越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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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作者:小城山人 书号:49514  时间:2020/6/7  字数:5522 
上一章   第107章 悲哀的贴身刺客    下一章 ( → )
看到赵榛那充侵略的眼神,冬余当即就用一种狐疑的眼光看向赵榛,同时紧了紧身上的旗袍。的确,在她的感觉,赵榛的眼睛中的火焰已经告诉了她,赵榛是对自己有了企图。

  “我听说,你的刺秀功夫一,能刺双面秀图。你不必问是谁说的,谁告诉我的。我只要告诉你,现在,我要的是你的才能还有你的人。你为我工作,成为我的侍女,我就可以让你有好日子过。你会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东西,自己的手饰品。但如果你执意不愿为我服务,我会把你罚作女奴。绑住你,不让你自杀,每天让一百个人上你,轮你的身体。你会彻底了解什么叫做生死两难!”

  冬余把下咬得紧紧的,虽然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一步,但她却有现在就自杀的打算。

  看到冬余眼神中出决然的神色,赵榛知道她有轻生的念头。他可舍不得这个美人死了。心头一动,便说道:“你是不是想自杀?以为这样可以让自己逃过污辱?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人死之后,在一两个时辰之内,尸体仍是软的,也就是说,我仍然可以用你的身体。然后,我会用你的皮来做成皮包,或是我可以做成小垫子,你的我们也不会浪费,包扩你的内脏,都用来喂养我们养的老鼠。还有你的骨头,我这个人是很喜欢骨头器具的,我会把它们制成任何骨器,并且标明它的身份,美女的骨头制成的骨饰品,我现在都想要了。拒绝我自杀吧!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做,我可以肯定,至少我会用你的骨头制做一副酒碗以示纪念的。”

  冬余恐惧了,她不怕死,但她现在却是被赵榛那恐怖的话给吓坏了。大宋是礼仪之邦,不会出现赵榛说的事情。就是野蛮的金军,对待死人也没赵榛所说地这样的残忍。

  在现在的这个封建时代,能堂而皇之的说这种残忍的话,天下间怕也就是赵榛一个人了。现在讲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赵榛杀人非旦是要你头点地,连尸身也是最大化的利用,来喂老鼠。

  死后用自己的尸体,残忍的去喂冬余认为十分肮脏和恶心人地老鼠,不仅是她,没有人能坦然面对。

  赵榛一张笑脸意的看着冬余,如狼外婆一般,他吃定她了。赵榛相信这个女孩抵挡不住自己的吓唬,这是必然的结果。古代讲人死为大,正常人讲得是人死事了,可赵榛却摆出了一副你想死都要尸再分尸!还是喂老鼠,骨头做器具。说残忍,赵榛这样吓唬人地残忍恐怕能排第一。

  冬余白着脸叫道:“我不能一辈子都在这儿!”赵榛笑了,他当然知道冬余的意思,这女孩是怕这辈子都被赵榛困在这里,不放她回江南。她此时,还妄想着回到赵构身边,回到那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从不对美丽的自己有非份之想,却又保护自己不被那些蝶部男人扰或强迫的皇帝。在蝶部,赵构就是冬余的保护伞,也是因此,冬余成为赵构的死硬支持者。

  “嗯,好吧。谁让我是个好心人呢,有时候我都被我自己的善良感动了呢!上天既然将你带到我的身边,那我就不能不珍惜,既然你非要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当听到一万年的期限,失望之极的冬余刚要晕死过去之时,赵榛笑着说道:“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我们的生命短暂,不可能有那么久远,那就二十年吧。”

  虽然很长,二十年!但赵榛至少给了她一个时间,二十年,虽然这是一个女孩全部的青春年华地年纪,可至少不是让冬余白发苍苍的回到赵构的身边。二十年后,如果一切如常,冬余也许会老,可也不会有大问题,她现在不过十六,二十年,也不过是三十六岁,相对起来,也算有盼头的。

  “二十年后,你真的会放了我?你说话算话?”冬余问道,她不能不小心,关系重大,她一生最重要的决定,一定要确定!

  “二十年后,也许不用我放,你要的只是回到构的身边,是不是?也许不要二十年,我们就能在一起站在他的身边了!而且是俯视他!”赵榛脸上带出了一股自信的微笑。

  听到他的话,冬余却是大幅度的向后退步,或者说她没有想到赵榛会这样说。这话的意思太明显了,冬余不是傻子,她当然知道,赵榛这话的意思是二十年的时间,他可能会俘虏赵构。

  能说出这样口气的话,一定不是信王军的将帅、十有八九,对面这个无赖,恐怕真的皇上的亲弟弟信王赵榛。

  冬余也许对信王赵榛不是太了解,对信王军也不是太了解,但她深深的知道,纵然是金国,也不敢夸口,说什么抓往皇上的话!想也是知道,这怎么可能!皇上手下兵甲百万,小小一个信王军,还要对抗金军,怎么可能打到南方去,纵然打到了南方,那又怎么样?赵构是皇帝,赵构虽弱,可整军之下,百万大军还是可以拿出来的,这样的一股兵力,灭信王军还不是小菜一碟!

  更何况,还有强大的金军。对于冬余来说,她根本不知道信王军有多强,她认为金军最强,赵构其次,信王军最弱。因为她只看到金军南下攻宋,以为金军瞧不起信王军,先打更强的赵构。因为李宣的暗中作梗,她触及不到关与信王五更多的情报,她也就不知道信王军击败金军的事情。就算她听说过信王军的厉害,也不以为然,认为多是谣传罢了。

  可是,意识到面前的脸胡子的就是信赵榛本人后,她深深的知道赵榛这个人的可怕。

  这个人残忍、狡诈、凶恶、狠毒、厚脸皮,来的,这样一个大坏蛋,简直就是恶魔转世。万一这个恶魔真的可以击败那个白马书生的赵构皇帝,那怎么办?如果说自己想要回到赵构的身边,而回到赵构的身边,却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那冬余当真是哭都哭不出来。

  “你胡说,你…你…你根本见不到陛下,见到陛下也是陛下仰视你…不!是俯视你!”

  “是么?”赵榛笑了,他淡淡道:“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从理论上讲,我要对付赵构,一定会背上弟弟反叛哥哥,王爷颠覆皇帝位置的骂名。但话说回来,我为什么要直接反叛?你没有看见我父皇和我大皇兄么?我带着大军,击败金军,接回我父皇和大皇兄后,让他们去和赵构夺取皇位,我利用兵权和功劳当个太子总成吧!打败金国,不过是多费点时间罢了!再说,纵是我率军要南下,赵构的军队又怎么可能挡得住我!你也许不信,可能你就是不信,但信不信都是次要的。我会做给你看,也许哪天不知不觉的,你就会发现自己见到了赵构,只是那时怕赵构也没有了皇帝宝座。话说赵构本身当皇帝就是不正统的,我甚至怀疑当初是他勾结金国,让金军抓捕了我赵家全部族人的。”

  “你胡说,你胡说…”冬余捂着自己的耳朵,叫了起来。但,赵榛迅速起身,如闪电一般,已经到了冬余的身边。

  “啪!”赵榛给了她一个耳光。好在这一回,赵榛没有用力,只是打一个响而已,让她清醒过来。

  “我是不是胡说是次要的,我们也不要在这种事情上在争辩了,光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事实胜于雄辩。我们说些正经的事吧,我之前说了,我会给你五百十个女童,五十个男童,还会给你布匹和针线。你的任务,就是给我把一个刺绣精英队伍组建起来,让他们在一个月后,至少哪怕只能秀出一种花!你不亏!与其让我那无能的哥哥霸占了你,站着茅坑不拉屎,还不如我占住你,你还能发挥你的特长。”

  “先放了我们的那些人!”冬余开始和赵榛讨价还价的起来。“怎么可能!”赵榛一口就断然的拒绝了。他嗤之以鼻的说道:“哼!你是用你二十年青春的年华为我工作才换得的自由,他们拿什么换回自己的自由?自由这么贵的东西,一点代价不付,就想走人,天下有这样便宜的事么?再说他们已经被埋入了黄土,已经再也无法离开了。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你只是我的一个女仆,与奴隶也差不多。卖身给我二十年的奴隶,一个供我辱二十年的女仆!知道了么。”

  冬余的嘴哆嗦了一下,她真是没有想到,堂堂信王殿下,与赵构一起学习皇家礼仪,王者风范的信王赵榛,这样的人不因该是大雅儒人就是一个知情达礼的亲王么?可怎么能想到这个看似开明文化的雅人,骨子里竟然都是这种恶心下的肮脏念头?并且他和那些不知理法为何物的强盗匪徒不一样,他是明知道不对也理所当然的去做,说出这些话也是平声静气,如说家长里短一样,毫无遮掩。

  难道是被金军俘虏的一段时间后,这个信王被金军给同化了么?学习了金兵那些丑恶的东西了么?

  带着冬余进入自己的寝室,赵榛恶的一笑。随后,赵榛随手把一把匕首丢在冬余的脚下,说道:“以后这是你的了,从今天开始,除了教授刺绣的时间外,你就是我的贴身护卫加女仆。跟在我身边,你要做的两件事情,一是要随时随刻足我的需要,二是保护我的安全!”

  看到匕首,冬余几乎要笑了出来了,以后自己将是他的人了!虽然答应了,害怕自己的身体被时候玷污,害怕自己的血、内脏被老鼠啃食,害怕自己的骨头刻上自己的名字被人当作酒杯。那样的话,自己的灵魂恐怕也得不到安息。

  在赵榛那可怕的威胁下,她连死都不敢。但是,真的答应了,屈服了,心里依然还是难以接受的。第二条简直可笑?她冬余现在恨不能食赵榛的,剥赵榛的皮!这种仇深似如海且不说,怎么可能如赵榛的心愿!

  她几乎想立刻把匕首给了出来,杀赵榛。但在想要攻击赵榛的一瞬间,她止住了。在这忽然的时刻里,冬余忽然想起赵榛的可怕,这样的一个强大的人,纵然是把刀子给了她,可她又怎么可能行刺得了?对方的实力太强大了,如同高山一般。自己曾经见过赵忠的武功,就连原宋辽两国、天下剑侠客都推崇的,号称是第一剑客的赵忠,都没有赵榛的这份功夫。

  当初,她面对赵榛,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就给赵榛打败了,擒拿下来,何况现在?在牢中吃不饭,精神困顿。她的体力根本没有回复,怎么可能是赵榛的对手!万一失败,这无疑会触怒赵榛,到时会怎么样,她清楚的很。这个失败的代价她付不起。

  就在此时,她看到了赵榛淡淡的笑意,这下她更肯定了自己的判断,赵榛方才就是故意引她出手的!想到这,冬余一下子跪下来,虽然她也觉得自己这样做很丢脸,但她真是没有选择!

  “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现在事实很明显,你是我的奴隶,你如果好好服侍我,给我好好教授学徒们刺绣,我会给你表面的尊严。你如果不听话,我将给你脖子上带上皮带,系上铁链。听我的话,你至少表面上还可以做人,如果你来,那你以后就要做狗了。或者你可以立刻自杀,这一点我绝对不拦着你!”

  赵榛直言道:“现在你要做的,我想你都知道了。你想做的,我也知道。但是仁慈心软天下无双如我一般的好人,自然不是不给你任何机会的。在你侍奉我的时候,我给你十次行刺我的机会。同时,这里还有一份手令,上面是特赦令。表明你在二十年的时间里,随时都有机会反抗,或刺杀我。共计有十次机会杀我,你每一次失败,我就会从上面勾销一笔,十次机会结束后,我会惩罚你,那你以后就再也当不了人了。你不会有衣服,也不会有尊严,所以没有必杀的把握,你可不能胡乱出手!知道么?”

  听到他的话,冬余一怔,这才留意到自己的面前有一封纸令,上面书写着自己有十次机会刺杀信王赵榛,十次中,有一次的成功,就会让她自由,但如果十次都失败了,那结果也就可想而知!

  这个信王是个彻彻底底的疯子,只有疯子才会在自己身边安一个随时都会刺杀自己的女人。天下间英雄多的是,但是往自己身边安杀手,古往今来天下间估计也就信王这一个奇葩!

  是赵榛真的疯了么?自然不是。赵榛自从到了这个世界来,一直都刻苦的锻炼身体,已经达到了穿越前那个最强特种兵,世界上最厉害的杀人机器的水准。但是,他发现他没有时时刻刻都紧张的心情和时时刻刻都警惕的状态。

  在穿越前,那一次次的战斗和随时可能出现的敌人,是能够随时暗杀自己的。暗、毒药、随时摸上来给自己致命一击的匕首、毒烟、陷阱…等等。

  到了这个时代,他本身是堂堂的亲王。而你想让金军中出现大量的未来各国超级特种兵、特工、杀手、雇佣军等等的强悍人马,那是不可能的。

  别说是大量,就是一个都没有。一旦一个强大的特种兵只有强大的武技和体魄、技能,却没有相应的危机意识和随时反应危险的能力的退化,那么赵榛知道,自己必将松懈,某一天,也许真的有一个刺客或者厨师是敌人,自己就有可能被自己的松懈而致命。

  赵榛不想死,包括冲杀敌人万马群中,他也从来都是有把握的。他知道自己就算失败了,也绝对不会死去。他有把握!但是,万一自己被暗箭所杀,被暗毒毒死,被刺客暗杀的话。那他建立一个幅员辽阔,强盛超过汉唐地强宋的宏愿,将会无法实现,所以他不能死,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在自己身边安一个定时炸弹的好。

  冬余经过大宋蝶部最严格的训练,投毒、暗杀、刺杀等等都系统的学过,算是科班出生了。每天有这样一个贴身女人随时都会暗杀自己,那么自己的警惕就随时都不会松懈。可是万一他被冬余杀了呢?不会有万一,如果真的有万一,那就说明赵榛这个超级特种兵不合格,该死!

  不可否认,作为一个国家的超级杀人机器,一个不次于核武器的超级幽灵特战队成员。赵榛的确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性格。但是也是这种性格,让他将来真的可能建立一个普通人建立不起来的强大帝国!

  此时的冬余,已经被赵榛的自信和疯狂得有点恐惧,她心理开始非常的害怕和恐惧着这个信王赵榛了。突然,她清楚的感觉到赵榛欺身可过来了,现在匕首就在她的手上,但她却始终不敢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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