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爱总裁·老婆,生娃有赏是由半枝海棠写的总裁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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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总裁小说 > 驯爱总裁·老婆,生娃有赏  作者:半枝海棠 书号:5895  时间:2016/11/22  字数:11637 
上一章   清风&玉芝——原来姹紫嫣红开遍(1)    下一章 ( → )
玉芝杀气腾腾地挤进人声鼎沸的水产市场,在进门左转第二家门店前站定,把手里漉漉的塑料袋往老板跟前的秤板上一扔,“这濑虾我不要,给我换一袋!”

  她说的是汕话,这市场里开铺支档做生意的有绝大部分都是汕人,来买海鲜的有行家也有游客,若是说普通话甚至说粤语白话了怯,很容易被当成外行来坑。睍莼璩晓

  水产店老板已经隐隐知道是馅理亏,但还是想挣扎一把,“这虾怎么了?”

  玉芝冷笑,把袋子打开,“自己看看,一刻钟前在你这儿买的,全是死虾!你不换我就全抖出来让大家看个明白!”

  周遭五六家店,就属这家生意最好,顾客最多,看中的就是他家海鲜品种多又新鲜,死虾绝不是上秤的时候就这样,而是最后结账的时候被暗地里给换掉的旒。

  这会儿要抖给大家看看,估计顾客就全作鸟兽散了。

  老板灰头土脸认输,重新捞了活蹦跳的濑虾给她,还搭了一小瓶豉油,这才算完。

  玉芝满意地回到公寓,推门进去就看到叶清风四仰八叉大爷似的躺在沙发上浓。

  见她回来,立马弹簧一样蹦起来,“换好了?没为难你?”

  玉芝没好气地进了厨房,“明明是他们理亏,怎么敢为难我?你也真是的,不会买就不要买,要吃说一声就行了,我去买就没这种麻烦事。”

  “我哪知道会这样啊…”他不地嘀咕,去了就直奔生意最好的店家去,谁想到还是被坑,“我这不是想让你轻松点儿么?我买好菜,你只要烧就行了,省得你总嫌我来蹭吃蹭喝麻烦。”

  “最后还不是得我自己去跑一趟!”他一个双手不沾水的二世祖,知道菜市场门朝哪边儿开就不错了,葱和韭菜还傻傻分不清楚呢,买什么海鲜啊!

  被呛声,叶清风不乐意了,“喂,有完没完了?让你烧点吃的怎么就这么难啊?你可别忘了现在住的房子是谁帮你找的,还有…”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又没说不做。”玉芝听他这些话听得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燕宁跟肖晋南离婚,她们的四合院被拆了,她没了工作,也无家可归,是叶清风帮了她,给她物了这公寓,让她有个地方住,租金便宜到可以忽略不计。

  其实她知道这就是他名下的产业之一,说是租给她,是怕她脸皮薄不肯白住,让她心里好受些。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他是有私心的,安排她住在这儿,是方便他动不动就过来蹭饭,就像她还住在四合院里的时候一样,把她当做私房菜厨师了,专门伺候他吃喝。

  她不乐意的时候,他就把租房给她的恩惠拿出来说说。最开始她还会跟他顶嘴怄气,像黛玉似的掉几颗眼泪,觉得寄人篱下委屈的很。后来就麻木了,反正也拦不住他,他嘴馋嘴淡嘴里发苦了就总能想起她来,不惜低头认错也要哄她下厨给他做好吃的。

  她算是看出来了,他就一吃货,还是二皮脸,跟他怄气气的是自己,反正他吃喝足就拍股走了。

  何况他说的也没错,要没有他帮忙,她找不到这样好的住处,也许只能住到龙蛇混杂的城中村去,对她一个单身女孩子来说,太危险了。

  叶清风倒没有恶意,就是躺在功德簿上晒肚皮嘛,他愿意晒就随他去晒好了,她左耳进右耳出,既来之则安之。

  她把剖好的石斑鱼洗净,周身抹盐,铺姜丝上锅蒸,只淋了少许花生油,待蒸要起锅的时候再淋调好的豉油汁。

  花蟹不肥,清蒸或者炝炒都软哒哒的一包水,还是剁成小块煮粥最好。灶上有一眼是炖着白粥,米花翻腾,白色蒸汽顶着锅盖噗噗直响。

  玉芝把料酒腌渍了一会儿的花蟹块儿放进砂锅,从白粥锅子里舀出滚烫的白粥,放旁边的灶眼上煮砂锅粥。

  她估计是吃不上的,叶清风一个人能生这一砂锅的生滚花蟹粥。

  指甲贝辣炒、海螺可以白灼蘸青芥、竹节虾…

  玉芝翻着叶清风提来的那一大包食材,越翻越火大。

  “你说濑虾怎么做来着?”

  “椒盐啊!”“那怎么还这么多菜啊?你不是说就让我做一个椒盐濑虾吗?”

  叶清风闻到食物的香气已经自动飘进来了,围绕在她身边打转,“椒盐濑虾你最后再做,那是我得打包去孝敬我妈的。今晚她从北京飞宁城,给她当宵夜吃,她最喜欢吃这个了。”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那剩下的呢?”

  “当然是小爷我自己吃了,不吃怎么去应付我妈啊?”

  玉芝心想说,你天天在别人家里蹭吃蹭喝,你妈知道么?你到底是不是叶家亲生的,跟自己妈妈见面用应付这样的字眼!

  “你别生气。”他见玉芝脸色不太好看,赶紧捡着好听的跟她解释,“我妈那人不好讨好,给她买金银珠宝什么的她也不见得高兴。但她爱吃美食,不管走到哪儿,只要有好吃的就心情大好。她到宁城就爱吃海鲜,但吃来吃去都该腻味了,我觉得你的手艺新奇,味道又好,跟那些知名酒家的不一样,她一定喜欢,你就让我借花献佛吧!”

  “你跟你妈妈很像吧?”都是吃货,这下她不用怀疑他是不是亲生的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嗯,是像的,大家都这么说。谁让我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呢!”

  “你不是还有两个哥哥?”她记得他是叶家老三啊!

  “同父异母听过没?他们是我爸跟前生的,前去世之后才娶了我妈。不过我不喜欢我妈,加上我又不成器,叶家是属于大哥二哥的。”

  他每次说到这样的话题,都是看似轻松不在乎的语气,像是在调侃自己,作一个逍遥多金的二世祖好像已经足了。

  不过玉芝看得出他的不甘和忧郁。

  她表情柔和了些,往沙发一指,“你先到外面休息会儿,饭菜很快就能吃了。”

  *****

  叶清风开车往酒店赶,不时就瞥两眼旁边的保温桶,里面装着玉芝炒好的椒盐濑虾。

  仿佛多看两眼,就又能回忆起那滋味。

  刚出锅时玉芝剥给他尝了两个,别提有多美味。

  他怕烫又怕脏手,剥虾慢的很,向来都是玉芝剥给他吃的,有时候单是回味她剥他吃的那个过程就觉得乐呵的,他也不知是为什么。

  如果不是非得来见老妈,他是想在她那小屋多待一会儿的。

  老妈不用他接机,因为他爸会去接,还特意叮嘱他晚点再去酒店汇合,给他们夫一点私人空间。

  呵,老夫老了,要正当聚在一起腻歪腻歪,还得打飞的两头跑,搞得像偷情。

  他不喜欢他妈,婆媳没法生活在一起,偏偏他妈在帝都的娘家也是有头脸的人家,他大一些之后他妈妈就回北京娘家住了,懒得受气。

  要见他们父子就搭个飞机过来,或者他们搭飞机去北京,渐渐这模式就固定下来了,叶家老太太也默许了,反正只要别杵在她眼前,眼不见心不烦。

  说白了,当年他妈嫁进来也是利益换,只是后来外公意外落马,娘家那边算是家道中落了,好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夫之间也有了点真感情,他妈才敢这么作。

  只是婆媳之争也好,夫恩爱也罢,从来就没人考虑过叶清风的感受,没人问过他,爸妈这么分开过,他会不会觉得不开心。

  又不是刘兰芝和焦仲卿,搞的跟孔雀东南飞似的,没一点反抗精神,他以前上学的时候最讨厌这篇课文了。

  眼看着快到老妈住的酒店了,突然又接到电/话,说改在两条街外的皇廷酒家吃夜茶。

  叶清风隐隐有种不妙的感觉,临时换地方,不像老妈的作风。她那么懒,就算肚子饿了也就在下榻的酒店餐厅吃,不会这么晚还跑出去。

  有时候他觉得他爸真够懦弱了,不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也就罢了,连在宁城置个别墅公寓让老婆住都不行,就怕老太太知道了又说出难听的话来,只能住酒店,要多不方便就多不方便。

  推开皇廷包房的门,不妙的预感就落实了,一桌茶点上齐,桌边除了老妈,还有老太太,带着重孙女铃铛,是他大哥的独生女,老爸却不见人影。

  “呀,清风来了!来,到身边来坐,看看有什么爱吃的,不够再加。”

  “小叔叔好!”铃铛气地叫他。

  心里头再多不,叶清风也还是堆上脸笑容走过去,“铃铛好乖,,您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这话说的,我现在在家也是歇着,你妈打北京那么大老远的来,见一面也是应该的。芬,你说是不是?”

  邓芬保持着得宜的笑容,瞥了儿子两眼,回答道,“是我应该来探望您。”

  “嗯,以后过来宁城就叫我喝喝茶、打打牌,男人们公事要紧,让他们去忙吧!”

  邓芬脸色变了变,叶清风这下明白了,估计是老爸今天有公事耽搁了,结果老妈来的消息被透给了老太太,老太太就亲自披挂上阵了,明里暗里的怪她耽误老公儿子的前途,简直把她当成祸国妖姬了。

  叶清风心里冷笑,还真当自己是太后了,儿子媳妇又不是青皮后生,几个人年纪加一块儿都两三百岁了,还唱这一出。

  老太太见他不吭声,问道,“你这打哪儿来啊,手里提的是什么?”

  “噢,一哥们儿的店换了大厨,炒的菜对我胃口的,没吃完就打包带回来了。”

  老太太对海鲜过敏,这东西这会儿根本都上不了桌,而且他也不能说是特意带给他妈尝鲜的,否则孝心没有给老太太准备,又得惹老人家生气。

  有一搭没一搭的寒暄了一阵,叶清风躲着老太太的话锋,照顾身旁的小侄女铃铛吃东西。

  老太太不知怎么的又扯到大孙子身上去了,“…哎,你大哥一个人带着个孩子不容易,又要忙生意,又要顾家里,没个知冷知热的人在身边真不放心。”

  邓芬道:“他还年轻呢,遇见喜欢的就好了。”

  “光喜欢有什么用?要能持家的,对丈夫事业有帮助的才行,年纪轻轻的心不稳,再找个不靠谱的将来家都要散了,孩子也可怜。”

  何必指桑骂槐呢?她干脆直接说不想让大哥跟他爸一样,第二找了个喜欢却帮不上家里的,最主要是入不了她老人家的眼。

  叶清风心道,你还知道我这样的可怜,那就别什么都想搀和一脚,搞不好最后铃铛跟他一样悲催。

  而且那能一样吗?大哥二哥的生母是死了老爸才另娶的,铃铛的妈妈又没死,大哥自己花心出来的孩子,怪的了谁。

  “,你可以给大哥介绍对象啊,反正他又没结过婚,门第高的人家也不会说什么的。”

  他大哥以前很风,铃铛是跟模特女友未婚生下的,女方得了笔钱拿了绿卡跑了,把孩子扔给了叶家。

  多个小孩子对叶家来说不是什么负担,大哥没结婚,人也渐渐成起来,又是长子嫡孙,结门好的婚事根本不是问题。

  “哎,我介绍的还少啊,他哪肯好好跟那些姑娘相处!还有你啊清风,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没见你好好谈个女朋友?”

  好好的,怎么又扯到他这儿来了?

  叶清风飞眼向他妈求助,不见她有帮他的意思,心想完了完了,中老年妇女到了这个年纪都对儿孙有同样的期待,就是希望他们赶紧结婚生子。

  他只好耍赖卖萌,“,大哥二哥都还没结婚呢,哪轮得到我啊?他们像我这么大的时候都风快活着呢,您不能亏待我一个吧?我也得像他们一样,多玩两年才行。”

  “不行!”老太太斩钉截铁,“你大哥就是年轻时候玩的太忘形,你不能学他那样,有了好人家的姑娘还是要赶紧抓住的。不进公司没关系,知道你有眼光和本事做自己的事,但有门好婚姻可以帮到你不少的。”

  这番话让邓芬连做做样子的面色都有点绷不住了,老太太不喜欢也就罢了,连带着看她生的儿子也像是小老婆生的似的,话里话外都透出一个信息——公司今后是归他两个哥哥的,跟他没什么关系。

  叶清风一直好奇自己在这老太太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地位,面上看着疼爱他的,毕竟他是最小的孙子嘛,又跟老爸长得像,血统不用怀疑。但又从没把他当继承人看待,无论他多优秀,好像都比不过上头两个哥哥。

  他其实还羡慕好友肖晋南的,起码还有资格跟哥哥争上一争,最后还赢了。

  他呢?根本连争的资格都没有。

  一餐夜茶吃的如鲠在喉,幸亏他来之前就吃了,否则这会儿肯定又饿又郁闷。

  送走了老太太和小侄女,清风终于找到机会把保温桶递给妈妈,“这是我朋友自己炒的,想着你爱吃就给你带过来了。”

  邓芬的心情比儿子还要恶劣,不耐地推了,“不用了,气都气了,哪还吃得下。”

  “妈,你别听老太太胡扯影响心情了。这虾可好吃了,保管你吃一口心情就大好!”邓芬焦躁又疲倦,“倒了吧,也不值几个钱。你要真想让我高兴,就早点找个好媳妇,帮帮你自己。老太太说的没错,好的婚事能助你平步青云,有了好的亲家,你爸爸又肯点头,还怕进不了公司吗?”

  叶清风像被浇了一瓢凉水,“妈,你也希望我拿婚姻去换前程?那要是半道儿上像外公家一样倒了呢,我就得守着个不喜欢的女人凑合着过?你们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啊,老太太不喜欢你也不喜欢我,我就是娶个嫦娥回来她也不会松口让我进公司!”

  她真以为爸爸说了算么?老太太手里有光谷集团30%的股份,还有两个哥哥手里那些,他爸又是愚孝,会帮他才怪了。

  邓芬没精力跟儿子吵架,“你不为自个儿,也为你妈我想一想!我大半辈子忍气声是为了什么啊?还不是为了你,为了你能够在叶家立足。”

  叶清风笑笑,“妈,我十岁开始就没跟你一块儿生活了,我跟长在单亲家庭没什么两样。你们这都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自己!得,我戳你眼皮子底下反而惹你不痛快,我走行了吧?你等着老爸来陪你,有什么吩咐跟他说去!”

  ******

  玉芝都已经洗澡换好衣服要睡下了,又接到叶清风的短信:下来,我在你楼下。

  她一个灵,瞌睡全跑了。

  她随手披了件外套下去,看见叶清风垂着头坐在花坛边上,旁边原封不动地摆着那个保温桶,就像他一直都没离开过,晚饭后下了楼就一直坐在这里一样。

  “你怎么了?这么晚跑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叶清风见她来了,抬头大大地咧出一个笑,“我发现你这小区不错啊,靠近海边,看星星都特别清楚。”

  玉芝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你没事儿我可上去了,明天还上班呢!”

  叶清风抱过保温桶拧开,里面的虾还热乎着,“喏,没吃呢,陪我一块儿把这些都消灭了再去上去吧!”

  玉芝一惊,“怎么…怎么没吃呢?是不合胃口吗?”

  “不是,她吃了太撑,吃不下了,我不想倒进垃圾桶糟蹋东西。”

  他喜欢的欣赏的东西,即使别人不喜欢,他也不会平白抛弃糟蹋的。

  要是在平时,玉芝肯定会认为他是无理取闹,转身就走了,可是今天这样,她却隐隐觉得他是遇到了不顺心的事儿。

  “好吧,我陪你吃,不过别在这儿吃吧?”

  “这才好呢,可以看到星星月亮。”

  吃个椒盐濑虾,就不用附庸风雅了吧?

  “有蚊子呢,我腿上都被咬出包了,上楼去,你要看月亮坐阳台上看去。”

  叶清风就乖乖跟着她上楼了,他们谁都没什么旎的想法,直到两人在阳台上的竹椅坐下了,中间摆着一碗濑虾和两罐凉茶,叶清风才问,“这么晚了你还邀请我上你家来,不怕我有什么想法么?”

  玉芝翻个白眼,“不是你要来的吗?”不上楼来,难道就让她穿着睡衣陪他在楼下喂蚊子喂一夜?

  邻居看到了就不会有什么想法么?

  叶清风点头,“也是,反正我没什么地方可去…”

  这可真是大大的不对劲,玉芝一边剥虾,一边不时蹙眉看他,“你到底怎么了?”

  “我妈和我我相亲结婚。”

  玉芝的手一顿,“好啊!”“好什么好!”叶清风叹了一声,“我才不想按他们的期待去过日子,万一将来像他们那样,我的孩子就得跟我一样可怜。”

  玉芝没搭腔,把手里扭啊扭好不容易完整出壳来的虾到他嘴里,心想说你这样的二世祖也配喊可怜?

  “这虾还是老了点,忒弹牙了!”

  玉芝漫不经心地剥壳,“下回买点新鲜的荷兰豆回来吵着吃。”

  “还有这种吃法?”

  “有啊,荷兰豆又鲜又脆,配这有嚼劲的濑虾,正好。”

  叶清风撑起身看她,“我说,你怎么这么会做吃的呀?真是你外婆教你的?她以前是宫廷御厨吧?”

  “我外婆没那么老。什么东西都讲个天分是不是,也许我就是有做菜的天分呢?”每个人都有点隐藏技能,她没有傲人的智商和学历,样貌也只是一般人嘴里夸一句清秀,也就只有手巧这么一样技能拿得出手,偏偏还是现如今的女孩们大多不具备的技能,所以叶清风才觉得难得吧?

  外婆以前常跟她说,做菜哪有什么特别的技巧,要好吃,无非是尽心意、食材好、接地气,就是要吃出家常的味道来。

  叶清风不想倾诉自己的事了,着她问她的身世,“你家里其他人呢?爸爸妈妈呢?”

  以前他从没问过,这话题对他们俩来说都不轻松,可今天他却起了好奇心。

  “不记得了,好小的时候就没见过他们了。外婆说我是个丫头片子,他们不喜欢,就扔给她了。”

  “你不想他们?没想找他们?”

  玉芝笑笑,“都没有记忆的人了,就算他们现在站我跟前也认不出彼此来,还找了干什么?”

  她跟燕宁不同,燕宁的妈妈好歹把她拉拔到那么大才离开的,可她从小就跟着外婆过,爸妈长什么样都没印象,只当这世上就只有外婆一个亲人。

  “不管他们是不是生了我,从抛下我那一刻我就跟他们没关系了。这世上,谁离了谁活不成啊,我不会上赶着去讨要他们的亲情的,没有他们,我现在不也活的好好的么?”

  “如果他们是大富翁呢?有金矿给你继承呢?”

  “自己的女儿都不好好养活,肯定是为富不仁得来的钱,我才不要呢!”

  叶清风躺回竹椅上大笑,心里的郁闷就像天边的乌云全被暖风给吹散了。

  两人吃完了,玉芝去洗了手回来,叶清风留意到她把不时指尖放到嘴边吹,就问她,“你怎么了?”

  “虾壳的刺戳的有点疼。”

  叶清风拉过她的手,“我瞧瞧。”

  濑虾的虾壳太硬,还有刺,就算戴着薄膜手套,剥得多了也还是刺的手指又红又

  “怎么成这样啊?”

  玉芝嫌他大惊小怪,要把手回来,“没事的,都这样的,明天就好了。”

  “那我给你吹吹。”他开玩笑似的把她的指尖拉到嘴边,没想到碰到了他的嘴

  明明只喝了一罐凉茶,但他这会儿有点晕陶陶的,干脆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吻了她的指尖。

  有洗手里头香橙的味道,还有一点点血的腥甜,大概是从那些微不可见的细小伤口里渗出来的。

  她在剥虾给他吃的时候这些属于她的味道是不是也一起喂进了他的嘴里?

  他忽然有些不确定,难不成是因为这样,才觉得她做的虾特别好吃?

  叶清风啊叶清风,你还真是变态啊!

  他着她的指尖,完全不想放开,甚至觉得这样的浅尝辄止根本不够。

  人类是不是都这样的,一旦发觉了自己的变态,就在这条路上越滑越远。

  玉芝也惊恐了一下,他突然化身小狗似的她的手,难不成是还没吃

  可她并不反感,而且心跳如擂鼓,陌生的酥麻感从指尖弥散开去,全身都有点发软。

  “喂,叶…叶清风,你干什么呀?”她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声音开口说话,他却站了起来,拉着她的手近她。

  “你…你该回去了?”她也是到这一刻才发觉,半夜邀请他到家里来是不对的。

  他目光有些离,却很精准地找到了她的瓣吻上来,含糊道,“我哪也不想去…你陪我!”

  他任得像个小孩子,吻她的力道却非常男人,她保存了20多年的初吻就这么被他夺走了。

  他把她摁在墙上吻,着她的头发,本来就是随手一绑的蓬松发辫被很快就被散了,海藻一样的长发刚刚过肩,落在他的手里、脸上,的,让他想把呼吸都深埋其间。

  她身上每一处好像都透着鲜甜的味道,指尖是,瓣是,头发也是,他还嫌不够,吻到她的耳边,深深气,在她颈窝嗅来嗅去。

  玉芝紧张,却又得想笑,推他道,“你是属狗的吗?”

  他属什么的现在也停不下来了,她宽松的睡衣被他扯开了,前的柔软被他捉在手心,不轻不重地一,她的轻溢出口,像火种点燃了他的血

  “…其实你漂亮的,我以前怎么没发觉呢?”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把她剥的干干净净,白皙光洁的身体与他叠着陷入内,周遭熊熊燃烧的都是荷尔蒙。

  “因为你属狗。”狗眼看人低,哪有发现美的眼睛。

  叶清风哧哧低笑,俯身去啃她口的红果,吻得情动燥热,又拉着她的手抚摸他,道,“那你喜不喜欢我,嗯?”

  玉芝抿紧了双不回答,她以前教训燕宁的时候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不过先爱的那一方通常更容易受伤害。其实那也不过是各种爱情谏言里的一句,彼时她们未必都懂得体会其中的涵义。可是燕宁跟肖晋南离婚的事出了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句话是真的。

  所以即使她很早之前,在叶清风来她们的小四合院蹭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喜欢他了,现在也不能就这样说出口让他知道。

  他的手指还在她深处拨,她水润丰沛,青涩难耐地扭动肢,说不出是抗拒还是合,眸子已经被陌生的情浴染上绯

  他本来想问她是不是第一次,其实不用问也知道答案是肯定的,可她亲口说出来,能足他大男人的虚荣感,也能让他更怜惜轻缓一点。

  可转念又觉得还是算了,他不想让她有种被狎戏的感觉。

  她的身体很感,他的手指和亲吻就让桃源深处泛滥成灾,他把自己推进去的时候她很紧张,僵硬的抱紧他连呼好痛。

  他就着两个人的汗水吻她,“很快就不痛了,乖…”

  他抱着起起伏伏的,只记得是怎么开始,却完全不记得怎么结束的了,只觉得有灵魂出窍般的快慰,像吃到一盘上好的佳肴还霸到自己跟前扫一空一样。

  玉芝因为疼痛和紧张,汗水把头发都浸了,他吻着她的额头把她抱进怀里,“要不要把空调开大一点儿?”

  “这已经是最大了。”她有点有气无力。

  “啊?功率不行,旧了,明天叫人来换!”

  这算是她侍寝的奖励?这事儿到底好在哪儿啊,她只觉得酸腿疼,浑身像被撞散了一样。

  第二天起来,身侧空的,叶清风不在,就像昨晚的一切只是她的幻觉。

  玉芝还没来得及穿衣服,房门就被撞开了,叶清风欣赏着她一脸受了惊吓的表情,“啧啧,以为我走啦?我是那样始终弃的人吗?不过是去买早餐而已,好久没吃过这么正宗的油条大过了,你快起来,不然要凉了。”

  他真正跟她上了,两个人都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晚带来的变化。

  玉芝莫名地就成了叶清风的情妇。

  要说起来,他们男未婚女未嫁,为什么是情妇而不是女友,玉芝觉得很简单,因为他妈妈让她相亲结婚,必然是利益结合的联姻,要门当户对,她跟他是不可能的。

  一切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关系都是耍氓。

  她不介意陪他一起耍氓,因为她也太孤独了,外婆去世,燕宁也走了,无论是多个爱人还是多个亲人,对她来说都不是坏事。

  叶清风以前是隔三差五的来,现在隔一天就来一次,甚至大有住下就不走的趋势。

  “哎,你不能这样,还是要回家去住的吧?”

  他出委屈的表情,“我这才住了几天你就嫌弃我?”

  她试图跟他讲道理,“我不是嫌弃你,可你总得回家啊,万一你家里人发觉了…”

  “切,他们才不管我住哪里!”

  他在那个家里,绝对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没天大的事儿不会想要联系他,哪天他就是在某个住处意外身亡了也得等尸体臭了才会有人发现。

  可在玉芝这里就不一样了,永远都有好吃的,晚上可以跟她挤香香暖暖的被窝。

  生日他也不回去,垂着眼皮道,“我想吃面。”

  老爸又去北京陪老妈了,家里没人陪他过生日,以前还有肖晋南可以喊出来喝杯酒,现在那家伙离了婚玩自闭,整天没命地工作,没劲透了。

  玉芝知道他当天生日,早有准备,对他说,“过生日总要有点气氛,你去买个生日蛋糕回来,还要有蜡烛,回来就有长寿面吃。”

  叶清风高高兴兴地去了,买了蛋糕蜡烛,还有几个小拉炮,走在路上脚底都轻飘飘的,好多年都没这样期待过生日了。

  进门就闻到浓香,丢下东西跑到厨房去看,一揭汤锅的锅盖就被蒸汽烫了手,一边吹一边问,“熬了什么啊这么香?”

  “别动,是高汤,放了鳝鱼和鳝鱼骨熬的。”

  玉芝手上忙的停不下来,手边还有一盘剖好洗净的新鲜鳝鱼,已经腌制好了,正要下锅炸。

  炸之后回锅焐透,加糖盐酱料,做成爆鳝,口感香酥鲜甜,又不会有腥味。

  叶清风觉得新奇,“那我的面呢?”

  “马上就给你煮,我今天还新焖了酱,锅里有馒头,饿了你先吃一点。”

  他简直乐坏了,他最爱吃玉芝亲手做的酱,三三肥的肋条焖到酥软骨,剁碎了辅以扁尖、虾仁、木耳等下锅用油炒,中途加卤汁调味,出锅时热腾腾的浓香扑鼻,夹在馒头里吃,随便加一碗什么汤,就吃得打耳光也不肯放手。

  盛进玻璃罐子里放冰箱,煮面炒菜的时候放一点提味,也是妙不可言。

  叶清风吃得嘴角油,从身后抱住玉芝的,“芝芝,还是你对我最好了!”

  万事都有个习惯的过程,芝芝这称呼开头让她皮疙瘩落一地,习惯了也还觉得蛮好的,都没人这么腻歪地叫过她。

  银丝面下锅煮透,他不喜欢吃煮太烂的面,还有点嚼头就得捞起来,汤底用的是鳝骨熬的高汤,加爆鳝和新鲜焖好的酱,撒上葱花姜丝端到他面前。

  “快趁热吃,吃完给你唱生日歌。”

  这是叶清风吃过的最好吃的寿面。

  两个人的生日歌都唱的歪歪扭扭,油抹了一脸,笑着闹着就滚到上去了。

  叶清风眼眶都红了,“芝芝,你答应我,每年都给我煮寿面吃。”

  玉芝想了想,“那口味有没有什么要求呢?”

  “那还用说,当然要每年都不一样喽!”

  “美的你!”

  “嘿嘿,让我亲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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