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生活是由海岩写的都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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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平淡生活  作者:海岩 书号:44710  时间:2017/12/10  字数: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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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第二天真的见到了李文海。

  她相信这里并不是仙泉那种犬相闻的小城市,这里是首善之区的北京城;她坚信北京是个有规有矩的大都市,李文海那套吃不开。况且她也不是半年前的优优了,她已经是一个见过世面的成年人。

  第三天我打电话问优优,问她是否真去见了李文海。优优在电话里轻松地说:“见了呀。他没敢把我怎么的。”

  李文海住在城南的一间饭店里,那饭店还挂了个两颗星的铜牌呢。李文海看上去也比过去干净了,一身西服革履的。他跟优优说他到北京是来做生意,药品的买卖也能做。听说优优在制药公司里干得不错,所以特地约来谈一谈。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离开仙泉才知道还是老乡亲。优优是跟着阿菊一起过去的,此前阿菊和李文海已经见过面,优优进屋后又看到德子也到了,正和李文海抽烟喝茶闲聊呢。德子三天前刚被那家夜总会除名了,所以白天晚上都闲着。

  德子也对优优说:“过去有人说文海哥在南方杀人放火蹲监狱,其实都是造谣呢。人家是开了公司挣了钱,现在主要做贸易,来北京是想找几个大公司做代理。你们公司的药不是还没打进仙泉么,文海哥在仙泉可是人多。”

  阿菊也帮着德子说:“文海哥从一开始就喜欢你,其实没有坏意思,就是想拿你当小妹。我跟文海哥说现在优优可不同了,到了一家大公司,整天陪着老板吃饭呢,奔驰宝马都坐过。前两天送优优回来的那个车,不就是一辆奔驰么!”

  李文海显得很客气,看来做生意也能让人改归正的,言谈举止都熏陶得有些档次了,抽烟的姿势也比过去文雅得多。他说:“优优我知道你这个人脾气倔,其实我到现在都一直喜欢你,你喜欢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你认不认我这个大哥也无所谓,大家都是从仙泉出来的,互相帮忙总该没问题。就算是亲兄妹咱们也明算账,只要是你优优介绍的生意赚了钱,该多少反正我一分钱也不会少了你。有朝一你要愿意跟着我,我挣的钱也就全都归了你。”

  李文海要见优优的目的很简单,他想让优优给他引见信诚公司的大老板,他想做信诚公司在仙泉的总代理,总代理一般都赚钱。优优便向李文海介绍了一下凌荣志,她介绍他的目的也很简单,她想让李文海知道信诚是家大公司,老板也是大人物,做生意出手都是大数目。老板今天还要我们财务部给他取出三百万,明天下班前就要送到他家里。这样的老板肯不肯接见你,这个确实不好说。李文海吹捧优优说,你不是老板的红人么,只要你能让我和老板见了面,生意不成仁义在,我都有一笔重谢的。

  我在电话里问优优:你是怎么答应的?优优那边没回声。我乘机出了个成人之美的好主意,我说你不妨去找找凌信诚,让他引见一下他父亲。我告诉优优只要她肯开这个口,凌信诚一定会帮这个忙。

  优优认真地问:“为什么他一定会帮这个忙?”

  我含糊其辞不直说:“谁知道,反正我有这直觉。”

  优优说:“让我慢慢想想吧。”可她马上又强调:“我不想为这事去找凌信诚,我不想跟他揽到生意的事里去。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在利用他,我觉得那样没意思。”

  后来我不知道优优是怎么考虑的,她真的没有去找凌信诚,她是自己独自带着李文海,去凌家见了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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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优优去凌家的前一天,凌信诚再次约我出来谈事。他在天黑后突然打来电话,口气听上去相当着急。我那时刚刚吃完晚饭,关了电视匆忙赶去。地点还是东华门那家红墙外的餐厅。那餐厅楼上有个雪茄的小吧,那小吧小到只有三五个座位,看上去凌信诚已经把它全都包下,我进去后服务生给我们倒了咖啡,然后就一声不响退出去了。

  这气氛似乎有点神秘,我不由点烟喝水故作镇定,而且有意沉默不问事由,静静地等他开口先说。他要说的正是那件事,他说:“海大哥,我出了一点事,想请你帮个忙‘,优优非常相信你,所以我想请你帮我去解释。”

  凌信诚说的这件事,发生在去年节前,那时凌信诚还在上大学,他是在寒假前的一个讲座上,认识那个女人的。那女人是个外地人,属于自费的旁听生。那天她跟凌信诚恰巧坐邻肩,三句两句聊起来,彼此都觉得很投缘。凌信诚很难得与女生这样亲近的,但他听这女生说到了她舅舅,也开了一家制药厂,便一下子产生兴趣了,共同语言也多起来。凌信诚那一阵因为生病总缺课,那女生便主动帮助他。她的年纪比他大,上学前还在舅舅的药厂工作过,比起简单幼稚的凌信诚,社会经验要丰富得多。凌信诚也许因为年纪小,也许因为不成,也许因为太内向,也许是个性太柔弱,他突然被这个女生控制了,或者说,是他天生需要一个有胆量、有主见、有谋略,任何事都敢主动出击的女强人。总之,他和那女生好了一阵子,甚至还为她在学校附近悄悄租了个公寓住。在那所简陋的公寓里,在临时买来的一张木上,他第一次尝到了女人的味,宝贵的初夜也就这么奉献了。虽然他看出那女生肯定不是第一次,但自己也并没觉得吃了亏。那女生不但不是第一次,而且在上是个老手了,她很主动,很会,精力体能都旺盛,要不是因为凌信诚的心脏病,那女生天天都不会放过他。

  他们相爱大约两周后,突然一天分了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凌信诚知道了这女生在校外还有个男朋友。这事还是凌信诚的一个同学最先捅开的,他告诉凌信诫他这位大龄女友已经有丈夫了,她丈夫在外面一家公司当经理,学校里很多人都知道,你怎么跟她好上了,大家全当笑话传!凌信诚也曾在学校门口见过这女生上了一个男人的车,但被她事后花言巧语骗过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那男人就是她丈夫。他一下受不了这个刺了,当晚心脏发了病,从此再没回过学校的门。在他正式办了休学手续后,便和所有同学都不再来往了。所以说,凌信诚休学的理由实际有两个,明面上是与生俱来的心脏病,暗地里是过于强烈的自尊心。初恋给他的感觉很神圣,那女生曾让他觉得很幸福,没想到这不过是一场骗人的游戏,游戏中只有他一人蒙在鼓里,旁观者全都情!

  后来他又听说,这个女生其实并没结婚,但身边肯定有个男人。他还听说,她舅舅那一阵子生意惨淡,虽然也是生产抗生素的公司,但产品一直打不开市场,到期的债务又偿还不上,连供她自费上学的学费也很难维持,所以后来她也因此退学,离开学校不知去向。有关这女生的消息辗转传进凌信诚耳中,只有这些只言片语,他们分手后彼此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时至今凌信诚依然承认,他曾经爱过这个女生。在分手后的一年当中,他曾经发誓不近“女”他没想到一年多的时间过去,那女生会突然现身他的家里,并且出现了优优亲眼目睹的一幕。

  那女生名叫仇慧,比凌信诚大了三岁半。凌信诚对“仇”这个姓氏一直叫不惯,总觉得里面是含了些杀气的。但姓氏是祖宗传下的,名字才是可以选择的。慧两字据说是她舅舅给起的,寄托慧思行之期望。凌信诚至此才体会到,此女果然不简单,果然慧于思而于行——她其实早就不爱凌信诚,但怀了他的孩子却一直不肯打了去。说不定她上凌信诚就为了能怀上这孩子,一旦怀上了凌家的种,无异于抱了个金娃娃!她留下这个孩子的目的很明确,要么凌家收她做一个合法的儿媳妇,要么付给小孩一笔可观的抚养费。

  抚养费她要得也干脆,一百万!付钱后她保证不再来纠。前情后债一笔勾销,双方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正如优优所见,凌信诚的父亲在与仇慧烈争吵以后,还是将她延人内室密谈。他让仇慧写下了一张其实并无法律作用的字据,然后同意照数付钱。

  当天晚上凌信诚刚一回家,就看到父母的脸色异常。好在父亲毕竟经商多年,经商之人无一不是理智大于情感,他将儿子痛责之后,很快冷静下来息事宁人。一来凌信诚是凌家惟一的后代,二来他的心脏又有毛病,所以即使严辞责骂也要适可而止。他母亲甚至还想到儿子能否就和仇慧结婚成家,索了却这桩让她最愁的心事。但这念头遭到丈夫的坚决反对,凌荣志坚决不愿凌家的万贯家财,有朝一落人这种女人的掌心,但他同意再和这个女人谈谈,尝试可否用钱把孩子要来。

  无论父亲和母亲,都清楚儿子的病状,也许他们早有心理准备,准备着凌家断子绝孙。他们没想到儿子还能泡上女人,而且,居然还能为他们生个孙子。

  于是这件事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首先需要找仇慧再密谈一次。谁知道她还会开出什么价码,谁知道她还会生出多少枝节。其次是这孩子一旦进了凌家,将来怎么对外公布,怎么对公司内外、亲朋好友,—一解释他的来历。谁都知道凌信诚从未结婚,平时也没有女人来往,怎么平地里突然出了一个孩子!这孩子的母亲是谁!

  在编好所有来龙去脉之前,第一个麻烦还是来自他们的儿子。凌信诚出于年轻人的自尊,坚决不要这个孩子。他虽然瞒着家里把一个女人搞大肚子,但特别不愿此事传扬出去,而且他一直在感觉上把自己当作一个少年,他还接受不了一个父亲的身份。

  他和父母相持了整整一天,傍晚一怒之下离开了家门。他那天甚至没再回家,一个人去了原来住过的那间公寓。那公寓他当时付了两年的房租,和仇慧分手后就很少再来。只是偶尔需要回忆的时候,才悄悄过来独处少时。

  傍晚出门时凌信诚先给优优打了电话,从时间上算那时优优正和我在“平淡生活”凌信城找不到优优便独自驱车去了那间公寓,到达后又把电话打到优优住的旅馆。接电话的是优优的朋友阿菊,说优优今天还没回来。按凌信诚当时的估计,优优是因为见到了仇慧,见到了那个几个月大的小孩子,所以不想再见自己。于是他让阿菊给优优留了一个口信,他说他有件事需要当面向她解释,希望优优能过来找他一下。他留了那间公寓的地址和路线,他相信优优肯定会来。

  那天晚上优优始终没来,她从“平谈生活”与我分手虽不算太晚,但回到旅馆的当夜并没有见到阿菊,与凌信诚的那则口信也就自然无缘。

  那一夜凌信诚就睡在那间公寓的沙发上,等着优优的敲门声。他决定一旦优优出现时,他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

  清晨时他终于被一阵敲门的声音惊醒,他暗自庆幸自己昨夜没有衣。他从沙发上跳起时差点把脚跛了,但他没顾停顿就快速地拉开了屋门。

  门外站着的人分明是个男的,凌信诚在失望之余更是莫名的惊疑,来人姓姜名帆与他曾有数面之缘,他就是信诚公司前任的人事总监。

  姜帆的出现确实让凌信诚大吃一惊,因为除了他自己和仇慧之外,无人知晓这个地点。这间公寓在凌信诚简单透明的一生当中,算得上惟一的一桩个人秘密,他想不到竟有一个第三者,会突然在这里出现。

  这是一个睡意未醒的清晨,太阳尚未完全面,楼道里显得格外暗淡无光,但凌信诚还是能从对面那张视线不清的面孔,看出来者异乎寻常的镇定。

  姜帆的声音和他的神态一样,带着刻意的严肃和冰冷。他对凌信诚先是简单问了一句:“你还认识我吗?”然后推开屋门不请自进。

  凌信诚懵懵懂懂,看着姜帆进屋。姜帆进屋之后没有坐下,甚至也未下大衣。凌信诚跟进屋子,疑惑万般地发问:“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

  姜帆定定地看他,定定地说道:“是慧告诉我的。”

  凌信城更是惊疑:“仇慧?是她让你来的?”

  姜帆不动声,等于默认。

  凌信诚于是继续:“她让你来干什么?”

  “她出事了。她让我来找你,希望你能帮忙。”

  “她,她出什么事了?”

  “她出了车祸。”

  “车祸?她…她受伤了吗?”

  “没有,她没有受伤。但她把一个女的撞了。是昨天晚上出的事情。昨天她又到你家去了,和你父母谈了孩子的问题。因为她舅舅的公司现在急需一笔现款,否则只能破产倒闭。她从小是舅舅带大,上学也靠舅舅供给,她舅舅对她有养育之恩,所以她必须回报。可她惟一能够选择的办法…只有卖儿卖女!她其实很爱那个孩子,她并不想和他分开。世上没有一个母亲,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这是人之常情。可为了挽救她舅舅的公司,她做了决定,她用孩子和你父母达成了一项易。从你家出来以后她就出了车祸…我想她当时一定是精神太悲伤了,才出了事情。出事后她很害怕,她不敢到公安局去自首,她躲起来了,然后她给我打了电话,她说这事万一被发觉就让我来找你。她说希望你能念及过去的情分,无论如何要拉她一把。而且不管怎么说,她生了你的孩子,那孩子才刚刚一岁,一时半会儿还离不开她。不管你是否喜欢这孩子,也不管你是否接受他,他都是你的亲骨。这已经没法改变了。”

  姜帆用均衡的节奏慢慢道来,凌信诚却听得脉搏失控。求人的人镇定异常,被求的反倒意心惊。凌信诚那一刻真有些手足无措,他很想看清姜帆此时是怎样的表情,但姜帆背对窗前的晨曦,整个面部只是一个青灰的剪影。

  凌信诚慌乱地问道:“她现在在哪儿,在公安局吗?”

  姜帆回答:“对,昨天晚上抓的她。因为她撞的那个人伤很重,以后肯定要残废的,所以她把那人送到医院后就害怕了,她害怕坐牢,所以她跑了,躲到她舅舅那儿去了。昨天晚上,她听了她舅舅的话,上公安局去自首了。”

  凌信诚皱起眉头问:“法院会判她什么呢,判她伤人罪?”

  “是交通肇事罪。”姜帆在做出这样的更正后,才出些许倦态来,他脸疲乏地叹了一口气,说:“她真的不想去坐牢的。”

  姜帆的表情让凌信诚突然想到一个最核心的问题,这问题也许才是这个清晨的全部玄机,他尖锐地盯着姜帆试图躲避的双眼,语言的锋芒和目光一样锐利:“那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一出事就先打电话找你?”

  姜帆果然如料地沉默了片刻,那片刻的无言道出了全部可疑。他有几分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避重就轻地说道:“我是她的朋友,我们之间…朋友而已。”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是朋友了?”

  姜帆再度沉默,然后他说:“这些事也许以后再谈更为合适,现在救人要紧。”

  凌信诚则立即变得任和恶毒:“好,如果你不想说的话,那就请你出去吧。你不是说救人要紧吗,那你赶紧救人去吧。”

  姜帆没再沉默,他慢慢地说道:“我们认识很久了。”

  “多久?”

  “大概,五年了吧。”

  凌信诚微微点头,轻轻自语:“我明白了,你就是那个男人。”他冷冷地笑了一下,抬高了声音:“五年了,你怎么没跟她生个儿子?”

  姜帆依然表情镇定,镇定得几乎没有表情:“我本以为那孩子是属于我的,后来证实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去救她?”

  “我没有能力。摆平这种事情需要金钱,需要关系。”

  “她要我怎么救她?”

  “她希望躲过这一劫,她不想去蹲监狱,哪怕法院定了她的罪,但只要能判她缓刑就可以。她的条件是,你父亲后来答应给她三百万元,她可以让掉一百万。还有那个孩子,她愿意完全遵从你的意思。你要也行,你不要,就由她自己抚养也行。总之一切由你。”

  凌信诚与姜帆在公寓中的这番对话,按凌信诚所述,大意如此。

  那个清晨两人之间并未答成任何协议,但凌信城很快回家见了父亲。他和父亲商量的结果,是双方让步妥协。父亲答应花钱托人,让仇慧尽量避免牢狱之苦,而凌信诚也答应父亲,收下那个横生出来的孩子。

  凌信城当天晚上找我,向我诉说此事。他希望我能替他去找找优优,向她解释这事的原委。这事似乎像一支发酵剂,催着他把一切秘密摊开,催着他迫切希望表明心迹。在他看来,这个传情达意的月老的角色,非我莫属,因为我是优优与他都能相信之人。

  在这间狭小的雪茄吧里,我们谁也没有云吐雾,只各要了两杯浓浓的咖啡,品尝着恋与失恋的苦味。按照凌信诚的分析,他父亲应允救人也是因为那个孩子,这个孩子也许是凌家后继有人的最后机会。因为这事出来后父亲母亲又去问过医生,医生的说法近于危言耸听,他说以凌信诚心脏现在的状况,要想活命应将两生活基本止,否则一旦出事后果不可控制。既然现在儿子已有儿子,千秋万代的任务已经完成,即便儿子先于父母而去,还有孙子可以承传家业。所以这个孩子事关重大,父母一再晓以家族大义,说服凌信诚认下这门血亲。

  凌信诚向我表示,他之所以最终同意认下孩子,并非屈从于父母传宗接代的观念,而是意识到一个男人应负的责任,这孩子如果真是他的骨血,他就不应推卸父亲的义务。同时认下孩子也是为了正视他过去的经历,尽管他和仇慧的旧情已了,但无论如何,他不忍看着她成为一个披枷戴镣的罪人。

  那天听罢凌信诚的倾诉之后,我决定接受他的委托。因为我被一种久已相违的真诚所感,不忍让这位天真的少年失望。尽管我知道在优优心里,还深深地藏着一个周月。但周月最终只能是她的一个幻想,凌信诚才有可能成为生活的现实。凌信诚虽然体弱多病,但从优优对周月的感情分析,她所重视的并非男人的体,并非具体的爱,而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和精神的归宿。而且对优优眼下的现实来说,做凌家的儿媳绝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我深知做这样一个月老将要面临的困难,困难的焦点还是那个孩子。让优优接受一个病弱的甚至丧失男功能的青年做她的丈夫也许还算容易,但让她以自己青春蓬的年纪,去抚养一个别人的孩子,她能否欣然接受似乎难以估计。

  可我还是知难而进地接受了这个委托,第二天晚上吃过晚饭,我就给优优打了电话。我把电话打到那间小旅馆里,旅馆的人找来一位据说是优优亲戚的男子,从那人的口气上我判断他应是优优的姐夫无疑。他告诉我优优下班后没有回来,据优优的一个朋友说今天晚上优优要带他们去见她的老板,问我有何要事需要转告。我说那就不麻烦了,我可以打电话到她老板那里。挂了这个电话我直接拨了凌信诚的手机,告诉他优优大概去他家了,问他此时是否在家。

  凌信诚并不在家,而是正在回家的路上。他黄昏时去了仇慧舅舅那家制药厂的北京办事处,在那里见到了他的儿子。他抱起这孩子的时候孩子哭了,自此一路上始终啼哭不已。我在与他通电话时也听到了那个直直的哭声,那哭声有点像电话里那种脉冲般的噪音,忽响忽停让我们的谈话无法进行。

  我不得不结束通话,我说那我也去你家吧,如果见到优优我就先约她出来谈谈。凌信诚说他已经快到家了,让我快来。

  我想,恐怕优优在我到达之前,就会见到凌信诚父子。作为一个女人,她在本上应当喜欢孩子,她也许会把孩子从凌信诚的手中接下,倍加爱怜地抱在自己怀里。她曾经对大姐腹中的宝宝,寄予那样热情的期待,她为了那个宝宝,不惜将自己最最值得留念的那笔金钱寄回仙泉。这些令人感动的情节,已在我的小说中被一再渲染,这些情节说明她对孩子充爱心。在这样善意推断的同时,我又有些本能的保留,多年的人生经验又自然带动我向相反的方向思索,优优对大姐那个胎死腹中的宝宝固然充爱心,但这爱心的投却是指向自己的骨血。‘如果她真对凌信诚心有所属,照理就不会喜爱他和别人的孩子,这也同样属于人之常情。如果她真的从凌信诚手中接过这个孩子,如果她真的对这孩子倍加怜爱,那是否也就说明,她对凌信诚本人,实际上并无爱心。

  为了这个悬念,我匆匆走出家门,乘上一辆出租汽车,催促司机开足马力。我一心希望在凌情诚和他的孩子到达之前赶到凌家,领先一步见到优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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