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法拉利的女上司:爱上千金姐妹花是由回首是梦写的都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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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开法拉利的女上司:爱上千金姐妹花  作者:回首是梦 书号:38935  时间:2017/8/26  字数:1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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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法拉利的女上司515

  为了维护我这次出走的本质目的,为了不让林氏姐妹找到我,我不得不再次叮嘱顾彤绝不能把我现在的住址告诉她们——

  当然我现在也没有住址,即使有住址,我也不告诉顾彤,因为没必要,有什么急事她可以打电话给我——

  我道:“好吧。我挂了。明天我会告诉你另外一个号码,有急事你就打我另外一个号码,我告诉你,如果你们林总一直追着不放,你就把这个号码告诉她好了。但另一个号码滨海那边,我只告诉你和谢鹏,你绝不能告诉林氏姐妹俩,知道了么?”

  “哥,你现在谨慎得都不像男人了!”顾彤笑了一下。

  我怒道:“哥不像男人,像什么?!啊?——”

  “像个啰嗦的中年大嫂…”顾彤笑嘻嘻地。

  我怒道:“你这臭丫头!…”

  挂了顾彤的电话,我开始给其他人打电话——

  无一例外,她们都对我打来的这个电话的情绪都是一样,起初是礼貌地问“请问哪位”当我表明身份时,她们的情绪都显得十分激动——

  很显然,她们都已经知道我不在滨海城了——

  我先拨的是雨涵的手机号码——

  当听出是我的声音后,雨涵有点要发疯了,她连骂了我三句“坏蛋”——

  我摸着鼻子,笑着解释道:“对不起,雨涵,现在才告诉你——”

  “大坏蛋,我有种被你欺骗的感觉…”雨涵。

  我摸着鼻子道:“别介,雨涵,我也是迫不得已…等我回滨海时,我将负荆请罪,呵呵…”“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呀?”雨涵问。

  我道:“这个…雨涵,咱们先不谈论这个问题好么?…”

  “为什么?…”雨涵。

  我道:“我也不知道,我不清楚…”

  事实上,我的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再回滨海城,一个月,三个月,或者半年,甚至是一年,或者更久,我不准——

  只有一点我能准,那就是当我的心绪复原以后,当我对爱情不再惘以后,当我从青儿的离去的悲痛中走出来以后,我就会回到滨海——

  我知道我这辈子跟滨海这座城市已经有了割舍不断的联系了,就像一位侨居外国的华侨,尽管他们生活在异国,但他的灵魂跟祖国有着一种割舍不断的联系,这好像在最初就已经注定了,无法再更改。

  而我对于滨海的感情,有点类似于这种感觉——

  “,你不会不回来了吧?啊?…”雨涵的语气显得有些发急——

  我笑笑道:“怎么会呢?我在滨海还有你这么好一个朋友,就因着这一点,我也一定要回去的。雨涵,你是个非常好非常好的女孩,你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要快乐,要幸福喔——”

  “唔唔,”雨涵在手机那头撒娇似地哭了两声,“,你这话听起来好悲伤喔。感觉像是一对恋人在分手之际对彼此的那些话,而且过这些话,彼此永不会再见——”

  我道:“傻瓜!你什么呢。脑瓜里尽想些七八糟的事儿。”

  “嘿,我开玩笑啦,”雨涵乐了一下接着,“,其实我理解你的行为。我知道你心里不好过,滨海城已经让你觉得悲伤压抑,你的心灵需要得到解,我能理解你,真的,我能感受到你心中的那种悲痛与惘。这段时间我一直没去找你,我就是怕看到你悲伤的眼睛…”

  我道:“傻瓜…”

  “,你需要出去散散心,一个月也好,三个月也好,去新疆也好,出国也好,只要你答应我,一定要回来就好了。你能答应我么?…”雨涵柔声。

  我道:“我答应你呀。你想嘛,雨涵,我开创的事业就在滨海,我并不是憎恨滨海那座城市,我对它既爱又恨,爱恨,我只是离开一段时间,让自己清净一下,让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想想我的感情…天地广告是我的心血,我为它付出了好多,现在好不容易稳步向前,我怎么能就此离去不复还呢?…”

  “那就好,那就好…”雨涵在手机那头喃声。

  挂了雨涵的电话,我把电话打给了琴姐——

  琴姐听出是我的声音后,先是“哎呀”了一声,接着开始嗔骂我,她甚至疑心是她把我吓得逃离了滨海城了——

  因为琴姐并不知道青儿得绝症以及病逝的事儿——

  我笑着解释道:“姐,你想哪去了,我离开滨海,跟你没关系——我的意思是不是你的关系——”

  或许我离开滨海的原因里也有琴姐的因素,但她不会是主导因素,不会是直接原因,也不会是间接原因——

  “,你要早点回滨海,姐老看不到你,会很想你的…”琴姐在手机那头柔声。

  她毕竟是成**人,不管发生什么,她都能很快地适应,而且有一颗宽容的怀——

  我道:“我会的。姐。你要好好保重身体喔。”

  “我知道。你要早点回来。,你是姐唯一的亲人,你要是不回来,姐会觉得再次被亲人抛弃了…”琴姐有些伤感地。

  琴姐这话也不过分,她的确一直在被自己的亲人所抛弃,先是被父母抛弃了(当然,他们不是有意要抛弃她的),接着是被自己的丈夫抛弃了,尽管离婚是琴姐主动提出来的,但那也是被史文怀那个狗娘养的的——

  我是琴姐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这句话也许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但对于亲情缺失的琴姐来,这的确是真的。她的确把我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了。

  而且琴姐这句话,也表明了一种态度,那就是在经历了告白风波之后,也就是她向我表达爱意之后,她重新认识或者重新定位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或者她把我们的关系又重新放在了姐弟的关系上了。

  挂了琴姐的电话,我给小雨打了个电话——

  对于我的离去,小雨的表现比较平静,或许她心里是希望我离去的——

  她现在见到我依然会尴尬,如果我不离开滨海,或许她就会离开滨海——

  她要跟我重新坦然相对是需要一段心理缓冲期的,而我的离去正好给了她这样一段心理缓冲的时间——

  因为不是面对面的聊天,小雨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顺畅——

  她告诉她现在已经回到蝶恋花花店上班了,她过得很快乐很安定,没有人会再去威胁到她的生活,她那个少妇店主要移民,想把花店转让,她和小红正商量着要不要把花店盘过来——

  我坚决支持她这么做,我如果有困难,就打电话告诉我——

  我在想如果她和小红盘过花店去经营,那她在滨海就算有了一份事业了。

  小雨这次她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她不能再给我添任何麻烦,我为她解决了那笔在她看来这辈子永远无法偿还掉的高利贷,她已经对我感恩戴德了。

  小雨在这次通话中,还向我道出了一个令我震惊的事实,那就是她之所以装聋作哑的原因——

  有关肖德龙,对,又是肖德龙这个混账王八蛋!

  “哥,我是个很坏很坏的女孩,根本不值得你那么同情我。我一开始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就是要害你…”小雨在手机那头。

  我愣了一下:“什么呢…”

  “真的,哥,我是别人派来接近你的,目的就是破坏你和林氏姐妹的关系。我是坏女孩,我真的很坏,哥…”小雨。

  我愕然:“谁派你来的?…”

  “肖德龙!”小雨在手机那头,“我开始欠了他的钱,沦为她的地下情人,他玩我,我只是他的人工具。我想摆那个恶魔,所以答应了他的条件,只要我愿意接近你,并且能成功破坏你和林氏姐妹的爱情,他就给我自由,我和他之间的债务就一笔勾销了…”

  我用力摸着鼻子:“…”“我很坏,我答应了。于是我开始想办法接近你,我来到蝶恋花花店上班,然后在你那天驾车经过的路上,故意装聋作哑的横穿马路…我依然记得你抱着我冲向医院的情景,我记得你温暖结实的怀抱,我记得你有力的心跳,在你抱着我冲向医院的那一段路程里,我已经打消了害你的心,我感觉你是一个好人,我认识到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坏蛋,尽管我认识的男人都没有一个好东西…”

  停顿了一下,小雨接着:“我是艺专毕业的,演戏是我的特长,我扮演了一个聋哑女孩的角色,并且驾轻就,我很坏,我真的很坏,可是…我跟你接触的次数越多,我就越被你感动,我知道我不能害你,我绝不能害你…于是我就不想再为肖德龙办事,他恼羞成怒,我还钱,我只好去借高利贷…”

  我愕然地道:“小雨…”

  “哥,你要原谅我,原谅我这个罪人…我知道借高利贷的风险,我也知道我还不起那笔高利贷,可我宁愿被放高利贷的人砍死,我也不会再愿意被肖德龙那个禽兽侮辱了。自从遇到你后,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真善美,我不愿意再苟且偷生,就是死我也死得干净一些…哥,原谅我,原谅我这个罪人吧…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善良的男人,你信任我,关心我,毫无戒备地把我当成你的亲妹妹一样对待,你还想办法帮我买瑞士进口的助听器…那时候我就在想,我这辈子就算这样死掉,我也没什么悔恨了…”小雨在手机那头啜泣着。

  我点了一支烟着,静静地听着——

  “哥,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天使,你感化了我这颗肮脏的灵魂,你让看到这个世界上还有真心,你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好男人的存在…我不可遏制得爱上了你,我知道不配,我太肮脏了,我会玷污了你…我夜里躺在上总是在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那该多好啊!我一定以最贞洁的姿态来与你相遇,我会用最纯洁的动机去接近你,去爱你,全心全意得爱你…可是,今生今世我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我总是在想,哪天或许我可以为你去死,那样我可以用死来涤我的灵魂,也可以在你心中留下一抹最炫目的画面…很多次,哥,有很多次,我都想对你道出实情,我发誓,的确有很多很多次,可是话到嘴边,却还是无法开口。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怕失去你,我怕你从我身边消失…当你为了替我还贷遭受蔡老大的迫害时,我真想亲手杀死那个混蛋…”

  我愣怔着道:“噢,小雨…”

  “哥,我知道我迟早会要对你出这一切的,你迟早有一天会知道这一切的,这一切积在我心底太久了…我是一个坏女孩,一个骗子,一个骗术很高的骗子,我骗了所有人,连我最好的朋友小红也一直以为我只是个聋哑女,而你们却都原谅了我,你们都没有因此离开我,可这让我感觉自己更坏了…我曾想要离开滨海,我无颜在面对小红和哥哥你…”我嘴巴嗡动了一下,终于打破了沉默——

  “小雨…”我叹了口气道,“一切都过去了,不是么?我知道你会向我出一切隐情的,现在你主动了,我想怪你,可是我心里却没有一丝怪罪你的念头,既然这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就把生活的这一页翻过去了吧。所以,小雨,你不必离开,我不会再想你的过去,事实上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小雨在手机那头:“嗯,哥,我现在已经想好了。我不要离开了,我就呆在滨海,即使你厌恶我,我也不要离开…我就待在滨海,待在你所待的城市,我只要跟你呼吸着同一座城市的空气,我只要跟你看着同一座城市的雨雪,我只要跟你分享同一座城市星空…我张绮雨也可以为你当牛做马,是你给了我新生,我的生命已经得到重生,我会在接下来的人生里去偿还我对你欠下的所有债务,即使你嫌弃我,厌恶我,我也不要离开滨海这座城市,我的体尽管肮脏,但我的灵魂自从遇到哥哥你后,已经得到了清洗…”

  “别这样,小雨,一切都过去了。你要重新开始生活,也让我们的关系重新开始,我依然会把你当我的妹妹看待,不会改变…”我道。

  …

  挂了小雨的电话,我躺在宾馆的上,回想了我和小雨从相遇到现在的记忆。我清楚人之初本善,这世上没有人一开始就想做坏人,都是出于这样那样的理由;人一开始也不是就是恶毒的,人的恶毒都在后天养成的。

  而小雨也只是一件牺牲品。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在她年幼无知的成长过程中,她遭遇的男人都是坏蛋,这影响了她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甚至是爱情观。

  罪魁祸首就是肖德龙!

  当然这件事是因为小雨欠了肖德龙的钱,才会被他玩于鼓掌之间。

  她向肖德龙借钱,是因为急需去救入狱的父亲。她向蔡老大借高利贷,是因为她想摆肖德龙。

  人生的事件都是环环相扣的,为什么一步错,步步错,只要错了第一步,后面的步骤很多都是身不由己了。就像一个猎人在森林中不小心踩进了被落叶覆盖的沼泽地,TA只会越陷越深,越挣扎越往下陷——

  由小雨的事情,我又想到了自身的遭遇——

  我试图分析我离开滨海的原因,简单我是觉得累了,力不从心了,身心疲惫了——

  可我为什么会这样呢?

  如果青儿的死是造成我出走的导火索,那么同林氏姐妹的情感纠葛,则是导致我出走的具体原因——

  我无力解决同林氏姐妹之间的情感纠葛,我不仅知道夕儿爱我,还知道曦儿其实一直也爱着我,尽管我不知道她当初绝情离开我的真正原因,但从她的表现来看,她一直都爱着我,似乎从来没有改变——

  就像青儿一样,或许曦儿当初绝情抛弃我,也是出于某种不可的秘密。我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而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感觉感情的世界里,我已经快要窒息了。

  如果不是知道了青儿当初离我而去的真相,我也不会联想到曦儿当初离我而去的原因也非常可能出于被动——

  如果有朝一,曦儿站在我的面前,亲口告诉我她离开我的真正原因,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是的!她当初的确是绝情抛弃我的,可如果她当初抛弃我的动机是因为爱我,就像青儿一样,那我该怎么办呢?

  而且我意识到那是非常可能的,曦儿既然一直爱着我,那么她当初离我而去的动机,就是非常有可能接近于青儿当初离开我的动机。

  这样一来,我就再次陷入了绝境——

  如果曦儿向我道出真相,如果曦儿要跟我重归于好,那么夕儿不可能无动于衷,第一次是她成全了妹妹,可这次她绝不会再重演过去的历史!为了守卫自己的爱情,夕儿就极可能做出违背理智的事情出来,那就是彻底断绝跟欧泽的关系,如果是这样,她也就断绝了跟欧家族的联盟关系,她也会把林啸天气个半死,况且林啸天目前已经处于半死状态——

  他能经受得住这致命一击么?

  还有,林氏姐妹接下来很可能上演一场争夺战,我想这个时候,她们谁也不会再善罢甘休了。我能看着从小到大一直融洽的姐妹俩因为我而大打出手么?

  还有琴姐,我非常同情她的身世和人生遭遇,她向我表白了,我虽然不可能答应她,可我也不好冷酷的拒绝她,因为她太可怜了,所以我不忍心那么冷酷的拒绝她。

  还有雨涵,还有小雨——

  现在的情况已不在是“女人多了也不好”这么简单了,而是她们的爱已经对我造成了一种强大的无形的迫,就像一股强大气流一样席卷着我,要把我推向一个未知的领域——

  再加上青儿的死对我造成的震撼感,我再无心力去面对这些对我造成迫之势的爱情——

  我只能出走,我能暂时离开那座城市,否则我会心力瘁而死——

  …

  礼拜三中午在二道桥附近的一家维吾尔族朋友开的餐厅里吃过饭后,我来了到了位于市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音乐茶餐厅——

  这家音乐茶餐厅在五层,这是一家读书主题的咖啡馆,在咖啡厅的周围,一排排错落有致的书架摆了散文、、动漫、杂志,承重梁上装饰着手绘的艺术画,铜板雕塑随意摆放在吧台和书架上,若有若无的班德瑞的《雾的森林》在室内轻轻回

  我坐在书架和屏风隔开的空间的舒适的椅子上,橘红色的木桌上氤氲着咖啡的香气飘散,目光却游离在窗外——

  乌鲁木齐的天空的确比内地来得纯粹,来得澄净。

  天空深蓝寥廓,像无边无际的海洋,几朵白云像游牧民族的羊群,哈萨克民族白云是天鹅变成。人民广场英雄纪念碑与周围的海德大酒店、东方王朝大酒店,遥相呼应,直耸云霄,那酒店的升降电梯和远处的伊斯兰教建筑风格的清真寺的黄墙圆顶依稀可见。

  这是一座美丽而神秘的城市,是边疆的一颗明珠,在这里有各个民族和谐相处,在这里不论你讲什么方言,也不管你是什么肤的人种,人们都不会向你投来异样的目光——

  我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合上桌上的《在路上》(OntheRoad),作者是美国“垮掉的一代”作家杰克·凯鲁亚克。这部绝大部分是自传的,被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从1957年4月2到22,20天的时间里,杰克·凯鲁亚克用一部打字机和一卷120英尺长的打印纸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代表作,青年学生萨尔为追求个性自由,与狄安、玛丽等一伙男女开车横穿全美,一路狂喝滥饮,耽毒,放纵,在经过疲力竭的漫长**后,开始笃信东方禅宗,感悟到生命的意义。主人公及其伙伴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在路上》1957年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被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这本我上大学里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过,在这座异域的咖啡馆里我又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大致翻阅了一遍。

  从咖啡馆乘电梯下楼时,我在想杰克·凯鲁亚克写《在路上》的写作技巧,他主张即兴式自发写作。

  或许这对我以后有帮助,我走出电梯时,心里这么想着——

  推开古铜色的旋转门,大都市的喧嚣顷刻便将我淹没。旁边“丝绸之路”音像店里传来刀狼沙哑的声音:“我们新疆好地方,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

  此情此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这才想起,我和夕儿上来这里时,目睹耳闻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景象——

  一辆古古香的观光巴士从面前驶过,我趁机穿过这条“06年全国最繁华的街道之一”的拥挤路面,朝广场的方向走去,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城市广场之一。汉白玉围栏中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碑身上的文字隐约可见——

  广场的大理石地面上,摆放着一些五颜六的塑料障碍,一群戴着头盔的孩童正在窄窄的空隙里蜿蜒穿梭,玩兴正浓。看着他们自由自在的样子,便勾起了我对大学时光的美好回忆…

  我沿着广场外面的街边往前走,拐了两三个街道,也没看见有报刊亭卖香烟的,我继续往前走,烟瘾又上来了,这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人民广场,进入一条相对偏僻的街道——

  街边人行道上陆陆续续的有人来人王,人行道边上的花圃里的三叶草在充沛的浇灌下肆意旺长着,开了星星点点的小白花,在阳光下闪耀着生命的光泽。新疆一年只有夏天和冬天最长,春天和秋天稍纵即逝,夏季里的三叶草丛丛簇簇地开得茂密而生机的——

  一阵阵夹杂着串串红花香的空气面扑来,我贪婪得深了一口,顿觉得神清气,沁人心脾——

  “啊呀!…我的手机…啊!…小偷…他是小偷…快小偷啊,抓小偷啊…”正当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位女郎惊慌地叫喊声——

  我心里一惊,本能地猛回头,看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正没命似地朝我这边的方向跑过来,一边狂奔一边还回头看是否有人在追他,他手里抓着的那部红色女式手机很显眼——

  在小伙后面是一位妙龄女郎,神色有些慌张地追赶着,只是她穿了高跟鞋,像只企鹅似地跑不快,要不是这样特殊的时刻,我准会笑出声来,她一面追一面急声向周围的人群求助——

  “抓小偷呀!他是小偷,快抓住他啊!他抢了我的手机!…”

  难道这就是传中的抢劫现场吗?

  我从来没看见过小偷,所以觉得眼前这一幕不亚于一部警匪片里的场景——

  当然,这时间我没机会去欣赏她的美貌,因为大敌当前——

  小时候玩“警察和小偷的游戏”每次我都要着小伙伴们做小偷,而威风凛凛的黑猫警长则往往由我担纲领衔主演;长大后也曾多次在哥们儿面前摩拳擦掌,发中的怨言:我怎么就没那么好的运气碰上几个车霸、路霸什么的,要不然也能做个徐洪刚第二呢,不准还会芳百世,永垂青史!当时这话我大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伥。

  此时望着离我愈来愈近的小窃贼,心中是既紧张又兴奋,心想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虽然父母未给我一副英雄之貌,但英雄情结却深埋于心,英雄之气浩然长存,大有“夜夜龙泉壁上鸣”的豪情。我心中冷笑一声:“天将将大任于斯人也!大胆贼,今出来“工作”准是没选一黄道吉,遇到我你是放砸了脚后跟——倒霉透顶了!哈哈哈——”

  莫非我来新疆干的第一件拿得上台面的事情就是抓住这个小偷?——

  想到这里,我迅速在脑海里酝酿了两种方案,其一就是等窃贼跑至跟前时,我大吼一声“站住!”然后跳到他面前,路见不平一声吼;其二便是趁小偷不注意,突然伸腿使出一招“无敌扫趟腿”根据加速度等于速度和质量的乘积的物理公式来分析,估计这小蟊贼不摔个全身粉碎骨折,也得整个轻度脑震

  后面一招虽然有些不够光明磊落,但从安全和胜算来讲,明显要高于第一种,而且隐蔽极高,令敌人防不胜防。“不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的就是好猫猫!”有了邓爷爷的思想鼓励,我就更加信心十足啦!

  现在地理位置是这样的,我站在街边这头,小偷正朝我飞奔而来,小偷身后十米远处是妙龄女郎,她已经把脚下的高跟鞋了下来,拎着高跟鞋边追边向街边的行人求助——

  但是人们似乎无动于衷,不仅未能上前抓住小偷,反而纷纷避让,主动给小偷让出一条道来——

  这助长了小偷的志气,他没那么惊慌了,他竟然站住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远远落在后头的妙龄女郎,嘴角似乎还发出轻蔑的一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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