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是由月关写的架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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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锦衣夜行  作者:月关 书号:36772  时间:2017/7/30  字数:9535 
上一章   第1007章 天方夜谭    下一章 ( → )
沙滩,椰林,海与天同

  湛蓝之中,天上是片片洁白的云,水中是静静停泊着一艘艘巨舰。

  因为从大明来了许多富有的商旅,所以许多当地人都跑到海边来做明国人的生意。

  夏浔上岸后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两个椰子,那面色黎黑、身材矮小的老者用刀麻利地砍去一块椰子皮,又用一种碧绿干净的树叶一卷,进砍开的椰子口,便成了一管。夏浔把两个椰子递给苏颖和唐赛儿,两个人津津有味地着,陪着他一路逍遥地逛处。

  侍卫们分散开来,都扮成观光游览的旅客,通译则走在他的身后,衣着举止仿如一位管家。

  海滩上售买的货物很多第1007章天方夜谭,但品种有限,大多是些飞禽走兽、鱼干贝壳,最多的当然还是椰子。椰浆酿的酒,椰熬的油、做的糖、制做的饮食,还有用椰壳做的杯子和碗,椰树是当地人的一种重要生活物资,他们的房屋也是用椰树做的,包括船。

  这里的富人房舍也有用砖为墙的,不过院内建筑是依据此地特点起造如楼,大多是木制结构,木板上铺着藤簟草席,上边以硬木板为瓦,而普通人家则以茅草为屋顶。

  这里的富人大多上身穿丽的衣服,下身围着布裙,头戴一顶花冠,普通的百姓则用方帕包头,穿着短衫,下身围一块布巾,透着一股子原始的味道。这里的民风十分淳朴。虽然海边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客人,他们也不会烘抬物价,卖东西也爽快的很,基本上你丢下点钱就可以拿走。

  有些货物如果是论斤两来卖的,你只要从其中拿出一部分来秤量一下,然后再对总量估个价,只要不是太离谱,他们也只憨然一笑,便闷头帮你搬东西了。

  夏浔一行人信步而去偶见一处用棕榈树枝第1007章天方夜谭和树叶搭起的棚子,棚子后边连着一处院舍,看样子却是一家饭馆,瞧那棚下环境还算干净案上摆放的各泽香人垂涎,夏浔便对苏颖笑道:“要不要停下来歇歇,吃点东西?听说这儿的饭菜颇有风味,尤其是此地的米酒,多半是由椰子酿成,绵甜可口价格也极低廉。”

  苏颖笑道:“可口就可口呗,低廉不低廉的从你嘴里说出来笑死人,你扮个商人,便真当自己是商人了么?”

  夏浔哈哈一笑,便向棚下走去。棚下坐着一个男子,应该是这饭馆的老板,这人看起来有三十出头,不过也未必真有这么大岁数这儿的男子瘦削黎黑,比较显老。他白布头,憨憨地坐在那儿此地民风还真是淳朴,客人都站住了他都不知道起身招揽客人,只是坐在马札上眼巴巴地瞅着。

  见夏浔走到面前了,那汉子才站起来,腼腆地笑笑,夏浔指指案上摆放的各食道:“每样都给我们切点儿,都尝一尝,米酒且来一坛。哦,你懂汉语么?”

  夏浔说完了才省起这人未必能听懂他的话,刚要转身叫通译过来那掌柜的已憨厚地笑道:“小人懂得的,老爷、夫人、小姐,请坐。”

  夏浔讶然道:“你懂汉语?”

  那掌柜的老实答道:“我们这儿常有汉人来往的,做生意的都懂些汉语!”

  夏浔一听恍然,虽然大明官方的商船刚刚开始在南洋一带出现,可是一直以来半走私半海盗的汉人在这一带呼风唤雨,活跃的很。他没上岸前就听说此地岛上就有两拨汉人各有千余人,独自聚立成寨,在这里生活已经有上百年之久了,却是宋末元初时候的中国移民,这里的土人懂得汉语也就不足为怪了。

  夏浔在四方小桌前坐了,问道:“大明宝钱,你们这儿收么?”

  那掌柜的已抄起小刀,给他们切起食来,一听问话,忙不迭点头:“收的,收的,大明宝钱,我们这儿都用的。”

  此地以前尚未无国家,兼之此地产锡,所以民间通用的货币就是锡块,但是其它货币也能通,除了金银,通最多的就是中国的铸币,这中国铸币又不只是大明宝钱,实际上他们这儿现在连唐宋时期的古钱还依旧通使用呢,其中的兑换比例也是民间约定俗成的,却是不为外人所知了。

  夏浔笑道:“好,你们这儿的米酒都是自酿的吧?给我来一坛品质最好的,再拿两个杯来。”

  掌柜的生意上门,十分喜悦,一迭声地答应。

  唐赛儿把还未喝完的椰子放到一边,嘴角甜丝丝的味道,说道:“义父,我也要喝酒。”

  夏浔瞪她一眼道:“不成!女孩子喝什么酒?”

  唐赛儿嘟起嘴来:“这椰汁没有味道,你说米酒甜丝丝的,我想尝尝!”

  夏浔依旧不允,苏颖笑着打圆场道:“喝就喝呗,米酒劲儿又不大。不要说米酒,就是那烈酒,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喝过了,怎么?我就不是女人了么?”

  唐赛儿得苏颖帮腔,得意地向夏浔扮个鬼脸,便向掌柜的叫道:“掌柜的,拿三个杯来!”

  掌柜的答应一声,俯身自柜下取出用椰索做成的杯子,又捧了一坛椰酒,送上桌来。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棚后面的门儿开了,从里边走出一男一女。

  这棚本就是搭在这户人家大门口的,棚的内墙其实就是院子的外门儿,开了门就进了这人家的院子。这时从里边走出的是一男一女,女的头戴鲜的花冠,身穿色彩鲜丽的花短衫,下身系一条长处到膝盖的花纹筒裙,底下出呈小麦色,线条很秀美的一双小腿,结实紧绷。

  她的肤有些黑,但五官很标致,一双眼睛熠熠有神,而短衫筒裙,中间出一截圆润的腹肌,更显得俏皮、可爱,充活力。只是这样一个女子出来的话,本不致于引起夏浔一桌三人的注意问题在于,同这女子一块儿出来的,居然是个汉人,而且还是官兵!

  这个官兵大约十八九岁年轻长得很是英俊,只是隐隐的还有些稚气,在他身上,赫然穿着一套明军水师的制服。这且不提,他出来时,手是揽在那个女子部的,看到外边有人大概不习惯这么公然亲热,这才缩回手去,夏浔注意到,他的脸上微微有些不自然,反倒那个女子神态从容毫无异色。

  夏浔经由多年职业锻炼出来的一双慧眼只匆匆一扫,就察觉那水师官兵衣衫不整,那位年轻的也不知道是姑娘还是少妇的女子秀发凌乱·两颊红,额头微见汗渍,那眼儿水汪汪的·这种风情,只有···…

  “有情!”

  夏浔和苏颖对望一眼,一致得出了这个结论。然后两个人就心虚起来:“这夫可是大明军舰上的人啊,怎么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跑出来了,这要是被人抓个正着,岂不连自己都跟着丢人么!”

  可是······

  那正在忙着切的掌柜的瞟了这对“妇”一眼,居然还很热情地向那士兵打招呼,嚷嚷着叫那水师小校留下来吃饭,小校并不认得夏浔,只看他们装束·俱是汉人打扮,以为是随船而来的富绅,神色间便有些不自然,谢绝了那掌柜好意,便匆匆走掉了,临走之间·那女人还丢了个热辣妩媚之极的眼神给他。

  夏浔和苏颖不面面相觑:“莫非这女人跟这掌柜的没啥关系?”可是那女人唤那掌柜的一声称呼,打碎了他们最后一点幻念,在船上时,他们也简单地了解了一些当地的语言,如果他们没有听错的话,这女人对那掌柜的称呼,应该是唤他相公。

  夏浔和苏颖骇然对视了一眼,突然一起反应过来,苏颖顿时出鄙夷的表情。这样的事在大明也是有的,有些人家,子做暗娼,那丈夫则把门望风,想不到在这儿竟然碰上这么一家人,一时间,苏颖连就餐的望都没有了,她低低的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厌恶道:“无!”

  这时,不远处传来叱喝声,夏浔扭头一看,只见那刚刚走出去的水师小校正与一个男子扭打在一起,对方的穿着看来也是南洋一带的人,只是与本地人略有不同,他还有几个同伴也都凑上来帮忙,那水师小校一人难敌四手,不拔出刀来,对方也都在间带了利刃的,登时也拔出来,双方便又厮斗起来。

  夏浔一见,拍案而起,刚要冲出去帮忙,明暗间保护他的士兵中亦有穿着军服,装作闲游慢行的,一见这情形,不等夏浔吩咐就拔刀冲了上去,他们能担任保护夏浔的职责,一身功夫较之普通士兵可是强了不只一筹半筹,有他们帮忙,两下里厮打起来,只片刻功夫就见了血。

  那几个南洋人虽然拳脚凶悍,打斗凶猛,却架不住这几个侍卫功夫了得,加之人多势众,一个个都挂了彩,或是臂上中刀,或是腿上血如注,最后纷纷被打翻在地,这些官兵下船之前也得过嘱咐,不可在地方上杀伤人命,免得起当地百姓反感,因此不敢杀人,可凶劲儿上来,却也不依不饶。

  那些南洋人被打翻在地,纷纷弃了手中刀子表示认输,他们还不相饶,狠狠又是拳打脚踢,得那些人鼻青脸肿,血模糊。

  自大明舰队到达港口,拜里苏剌也派了人沿岸维持秩序,这些人都是些衣装简陋的土人,光着黝黑的脊梁,穿着草裙,赤着双脚,扛一杆并不甚直的矛,黑黑瘦瘦营养不良的样子,一见此处发生斗殴,这些兼具士兵、警察和城管职能的土兵立即冲过来,叫嚷着让双方分开。

  虽然这些土兵没甚么战斗力,可毕竟是地头蛇,他们的王又是大明皇帝认命的,这些大明官兵不能不给点面子,他们悻悻地住了手,依旧骂骂咧咧的。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双方为何打架,反正他们看见自己人吃亏了,那就动手呗,帮亲不帮理,就这么简单。

  那被打得血模糊的几个南洋人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哇啦哇啦地一通叫唤,不时指一指那个刚刚从店中出去的士兵,又指指这边简陋的饭馆,似乎在向当地土兵告状。那土兵一看动手的人穿着大明军服·哪肯得罪他们,一个小头目把手一挥,呱呱大叫几声,土兵们便一拥而上·把那些被打得鼻青脸肿、身是伤的南洋人捆绑起来。

  那些南洋人愤怒已极,呱啦呱啦又是一通怪叫,那些土兵也不理会,听他们骂得急了,还拿矛杆儿捅他们几下,或者踹上几脚,等把人绑好·他们就把人带走了,那小头目还向几位明大人点头哈地陪笑着递了一阵子小话儿。

  这时夏浔、苏颖和唐赛儿都站到棚前往那里看着,那店主夫妇也站在前面,看那刚刚从店里的士兵受了轻伤,那女人便飞奔过去,扶住了他,低声软语地安慰着他。夏浔看得莫名其妙-,忍不住问那店主道:“店家·这是怎么回事儿?”

  那店家气愤地道:“那些人是暹罗人,是从暹罗过来的一伙商人,刚才那个领头的·是他们之中的一个首领,名叫沙旺素西。”

  夏浔一听不恍然:“难怪看他们动起手来凶狠凌厉,拳拳到,尤其擅长肘击和膝撞,原来是泰拳。”

  店家道:“我貌美,被那沙旺素西看见后甚是喜爱,我也爱他强壮,所以每次他到此地经商,常与我往来。

  前那叫李知觉的中国士兵到我店中饮酒,我见他相貌俊逸·谈吐斯文,比那沙旺素西的鲁大不相同,甚是喜欢他,便不再与那沙旺素西往来,谁知那沙旺素西怀恨在心,便约了朋友来寻仇了。”

  “什么什么?”

  夏浔掏掏耳朵·愕然看着那店家,瞧他居然还一脸的不屑与愤怒。

  “哥们,你······还替那挨打的明军士军打抱不平?!”

  苏颖一旁早气炸了肺,这样的男子,为了几个臭钱,让自己持皮生意、任人嫖宿,简直是枉披了一张人皮,他还好意思说出来!苏颖便忍不住尖刻地嘲讽道:“你们既然是做这皮生意的,客人只要有钱就好啦,还要挑肥拣瘦么?”

  那店主一呆,讶然道:“什么皮生意?”随即反应过来,便很不高兴地道:“那人喜欢我子,我子也喜欢他,小小聚合一番,两厢情愿的事儿,我家并不收他财物,怎么是出卖相了?”

  苏颖登时呆住:“既不图钱,那为什么?此地到底什么风气,难道…难道自己子看中了什么人,都能随意媾和,做丈夫的居然毫不在意?这…这似乎比相公说的,那北疆草原上任由男子钻进自家毡帐,与自己女儿颠鸾倒凤,父母双亲放任不管还要奔放的多呀…···”

  苏颖还真猜着了,那店主被她误会,视为莫大羞辱,当下便解说了一番此地风气,此地风气果然如此,那子若是与人相好,丈夫并不生气,且以子美貌能吸引男人为荣,对那“夫”还要置酒饭款待。

  当然,这“夫”也要身份地位显赫才好,总不成比她男人身份还差,那就视为羞辱了,但这羞辱只是因为对方身份低而发,至于贞,如果他们有字典的话,那么在他们的字典里也是没有这个词儿的。以前剌加归暹罗管辖,暹罗人自然就是上等人,现如今在他们本地人心中,无异就是以中国人身份最贵重了。

  那叫李知觉的士兵受那妇人一番安慰后,便返回军舰去了,店主见无大事,施施然返回案头去切炒菜,苏颖站在那儿,被惊骇得好半晌醒不过神来,至于那店主所言,她根本不信。唐赛儿红着脸,好半天才愤然骂出一句:“真不要脸!”

  夏浔急忙掩住她的口,低斥道:“噤声!”

  若不是夏浔此刻正捂住她的嘴巴,这位以造反名载史册的女英雄恐怕立刻就会扯起大旗,振臂高呼起来:“点天灯!骑木马!浸猪笼!点天灯!骑木马!浸猪笼!千刀万剐!杀、杀、杀、杀、杀、杀、杀!”唐赛儿的杀气值即将爆棚的时候,门口忽地来了一个西洋人,这人是方才那两伙人的斗殴给吸引过来的,一直站在那看着。卫护夏浔的那些士兵眼见自己人被人欺负,仗义出手救了那士兵,来自暹罗的那些商人被当地土兵带走后,他们便走回来。

  有两个士兵很机灵,觉得这样一行动,大家依旧这么散开·恐有会被人看出身负任务,便也走向这家饭馆,想要以就餐来掩饰身份,结果他俩刚刚走到棕榈枝搭成的凉蓬前·就被那个洋人拦住了。这洋人黑发棕眼大鼻子,个头不高,头发都是自然卷儿,生了一部浓重的胡须。

  “你们好。”

  那个外国人脸堆笑,用怪里怪气的汉语向他们打招呼。两个士兵按刀站住,警觉地问道:“你是什么人,要干什么?”

  那人急忙向他们解释了一番·可惜他的动作和声调虽然极尽夸张,而且还换了好几种语言,里边夹杂的汉字却没有几个,两个士兵茫茫然的根本没有听懂。夏浔招手唤过通译,低声问道:“他说什么,你听得懂么?”

  那通译答道:“他方才说过几种语言,其中有一种是大食语,我听得懂。”

  夏浔颔首道:“嗯·你去问问他,要做什么?”

  “是!”通译答应一声,上前让过两名士兵·用大食语问道:“你是什么人?要干什么?”

  那人正急得抓耳挠腮,一听有人懂得他的话,还能流利地说出同样的语言,不喜出望外,连忙道:“你好,我是来自遥远西方的一位旅者,听说你们的船要往西方去,我可以搭乘吗?”

  通译扭头对夏浔翻译了一遍,旁边两个士兵先不耐烦起来,挥手道:“去去去·一边儿去!我们那是军舰!懂?”

  那人大概只懂几句简单问候的汉语,同样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不过看他们轰苍蝇似的动作,倒是猜出几分,连忙道:“我听说你们的舰队有很多商人,还有女人·再多搭载一位旅客也没有关系吧?可以引见我认识一下你们的指挥官先生吗?”

  夏浔上下打量他几眼,对那通译道:“请这位先生进来!”

  一见夏浔发了话,那两个士兵便不再多言,只是扮作游客进了棚子,向那掌柜要了几样小菜,在另一桌坐下进食。那人被容许接近,显得非常高兴,他走进棚子,审视地看了夏浔几眼,问道:“这位尊贵的先生,您能慷慨地帮助我吗?”

  夏浔道:“先生请坐。我是一位商人,我想,如果我同意的话,我们的舰队或许会允许你的加入,但是我要先知道你是什么人,来自于哪里,为什么到了这儿?你要先把你的经历告诉我,我才能决定!”

  那人听了通译转述之后非常高兴,在西方商人是很有地位的,他对东方的了解显然有限,所以丝毫没有怀疑一个大商人可以影响一位指挥着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舰队的指挥官的能力。

  在得到夏浔的允许后,他兴冲冲地坐到夏浔身边,滔滔不绝地解释起来:“你好,尊贵的先生,我来自遥远的西方,一个叫威尼齐亚的地方,我的名字叫费英伦.达.康提,我周游世界,来到这个地方,倒霉的是,我的船被海盗给洗劫了…”

  这个西洋人滔滔不绝地说起来,通译可以翻译他的话,但是对他所说的人名地名,就只能音译了。

  夏浔听通译说完这段话,仔细想了想,对“威尼齐亚”这个名字全无印象,想来也是,就算是现代,他所知道的也只是一些西方著名的地方,而无法知每一个地方,天知道这个叫费英伦的家伙来自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更何况这个年代,西方许多地方的名字恐怕也与现代有所不同。

  夏浔蹙眉道:“费英伦先生,你所说的威尼齐亚是什么地方?”

  费英伦手舞足蹈地解说:“威尼齐亚是我们的国都,号称水城,那是完全建筑在水上的一座城市,是一个奇迹般的存在,我走过全世界这么多地方,再也没有见过一处跟我们那儿一样的地方,我们的国家有一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当然…”

  费英伦垂头丧气地道:“在我看过你们的战舰之后,我想,我们得排在第二了…”

  “水城?完全建筑在水上的城市,独一无二,威尼齐内,威尼…”

  夏浔突然明白过来,失声道:“威尼斯?你是从威尼斯来的?”

  费英伦惊奇地睁大了眼睛:“您知道我们那儿?是的·威尼斯,英格兰人就是这么称呼我们的,可是…,上帝啊!我到远东这么久·还是头一次遇到知道我们国家的人!”

  夏浔笑了笑,说道:“阁下不是头一个到东方来的人,我要去往西方做生意,当然要对西方了解一些。好吧,这位来自于威尼斯的朋友,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非常健谈的费英伦在通译的帮助下,向夏浔讲述了他的传奇故事。

  根据费英伦的介绍·他是一个威尼斯商人,十多年前,因为经营不善,他破产了,在肩上的是一笔根本无法偿清的巨额债务,他无法在威尼斯继续生存,只好离开威尼斯,前往埃及的亚历山大港·想利用他的聪明智慧东山再起,赚钱还清他的债务。

  在他看来,想要赚大钱·就得航行到很远的地方去,带回本地罕见的商品,才能赚大钱。然而当时埃及的统治者来自于亚洲大草原,是一位虔诚的伊斯兰信徒,在这位统治者心目中,整个印度洋就是一个大湖,是一个属于他们的圣湖,所以不允许基督徒穿越开罗,进入他们的圣湖。

  于是,他在埃及生活了几年·学习了阿拉伯语,并且娶了一个当地女子,改信了伊斯兰教。这样,他就可以用伊斯兰商人的身份继续周游世界而不会受到阻止了。

  经过一番准备,他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联手买下一条船,开始了他的远航·历尽千辛万苦,他们来到了印度古里,这一路经营,他们已经赚了些钱,在古里,他们兜售了自己带来的商品,购买了大批当地的货物。

  这时候他们听说,在更远的东方有一个国家,盛产华丽的丝绸和精美的瓷器,这些商品如果运回国去,每件都可以当成价值连城的艺术品,以极高的价钱卖给那些库房里堆了金币而无处消费的富人。

  他们远航一次并不容易,这一路没有被暴风雨葬身大海,已经是幸运之极的事了,如果再想来一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于是经过一番商议,他们决定继续向东旅行,结果就在剌加外海,遇到了一伙东方强盗。

  那些强盗拥有许多战舰和士兵,他们只是一条商船,根本无法抵抗,所有的货物和整艘船都被海盗们抢去了,他的伙伴都被海盗们残忍的杀死,他也被砍伤,跌进了大海,幸好,他没有死,顺着海水漂流到这里,被这里的原住民给救了。

  如今,他在这岛上已经住了两年多了,他夜盼望能够回到家乡,他的子还在翘首期盼着他,说着,他还下了伤心的泪水。费英伦一边说,一边还向夏浔展示了他臂上、腿上的处处伤痕,他的肤晒得黝黑,脸颊上也有一道深深的伤痕,只是大半被胡须遮住了。

  苏颖听他说起还在远方痴心地等他归去的子,不由触动心事,恻隐之心大起,便对夏浔低声道:“老爷,船上怎么也不差一个人,就把他带上吧,这人的遭遇实在可怜。”

  夏浔思忖片刻,对费英伦道:“好吧,我们可以带上你。我们的船队,这一次要航行到多远的地方,现在还无法确定,也许我们会把你送到某个港口,你在那里再寻找其它的商船继续西行,也许······我们会一直把船驶到你们的故乡去。”

  费英伦听了翻译后欣喜若狂,连连向他道谢。

  夏浔微微一笑,摆手道:“你不用谢,我要带上你,并不是无偿的帮助你。你要受雇于我,以此来抵偿你的船资和在船上的一切花费。在解除雇佣关系之前,你必须完全听从我的命令。什么时候解除雇佣关系,由我来定,你无权自作主张!”

  苏颖听了有些不悦,心道:“老爷好生小气,救人危难,还要提条件。这人这么可怜,他还······,他不是真把自己当成商人了吧?”

  费英伦低头想了片刻,向夏浔颔首道:“好,我愿意与您签订契约,只要您能带我回去,我愿意为您服务!”

  夏浔笑了笑,道:“很好!我们的船队上一次远洋,只到了柯枝、古里,那里恰恰是你远洋而来的终点,希望这一次有你的帮助,我们可以航行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先吃些东西吧!”

  苏颖和唐赛儿厌弃这户人家,连他们贩卖的饮食都嫌脏,不肯食用,夏浔清楚他们的想法,不由一笑,向那费英伦问了问,知道他在此地混了两年,业已有了一处简陋的住处,几样简单的家什。夏浔便叫通译把船上用来识别身份和所属船只的一块竹制牌留给了他,叫他回头取了自己的东西,持这块牌到港口,自然会有人引他登上自己的船。

  嘱咐完了,夏浔就会账离开了,那一桌的饭菜自然都送给了费英

  离开小饭馆,三人往回走,见苏颖和唐赛儿依旧一脸的鄙夷和厌弃,夏浔不笑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现在知道四海之外是如何的稀奇古怪了吧?我看那店主并未说谎,此地风俗应该就是这样。你们是不知道,许多地方的风俗比这儿还要不可思议呢。

  有些地方贵客临门,是要以子款待客人的,还有些地方,女儿家成亲之前,先要把自己献给族中首领。咱们的船接下去要去的地方,那儿的僧侣比皇族还要高贵,女子成亲前,先要到寺庙里,把自己清白的身子交给僧侣,就算身份贵如王妃,也要先陪宿三天和尚呢。

  咱们可以看不惯,可人家那也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不必把咱们的观念强加于人。这一路下去,可能还有种种不可思议之处,你们切莫加置评,引来无谓的争执。”

  唐赛儿听他所说种种,简直比今所见那对店主夫的行为更加的难以置信,不由惊骇地道:“天下间真有这样的事情?”

  夏浔回头瞟了一眼,那费英伦正对着一桌饭菜狼虎咽。夏浔微微一笑,若有深意地道:“当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未必不是真的;你觉得千真万确的事情,也未必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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