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是由董妮写的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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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痞子大侠  作者:董妮 书号:32127  时间:2017/7/18  字数: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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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丁叮的最后一段记忆是,有个男人含住她的耳垂,低声呢喃着:“我的亲亲好师姐,我们回家了。”

  “师姐”前头是可以加上“亲亲”那种形容词的吗?况且,男女授受不亲,那男人怎可以对她做出如此亲昵的行为?

  但他完全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在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就点了她的昏,将她劫出柳家。

  待丁叮再度苏醒,她身处的地方已不再是柳家那样文雅细致的环境,而是一个很简单的房间,只有一张木桌、木、木柜,加上三张木头椅子。

  这样的房子可以称之为简陋了,但偏偏,她觉得很亲切。

  她忍不住下,摸摸桌子、椅子,做它们的人很认真,而且极具天赋。她看得出来,这房里的所有家具中,是第一个被做好的,那时,做的人的手艺还很生疏,刀法僵硬,缺乏灵,但当那人做到桌子时,像是想通了什么,雕工由刻意的琢磨一变而为精细。

  然后到了木柜,这刀法已浑然天成,每一刀、每一削都契合了木头的纹路,并且展现它们最自然美丽的风采。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跳跃着,一张模模糊糊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她不自觉地开口:“…武学没有所谓的招式…师从自然…了解了心,这世上就没有学不会的武功…”

  “这些话,你以前每天都要揪着我的耳朵说一遍。”曲笛捧着一只汤碗走进来。

  原本在丁叮眼前跳跃着的模糊面孔突然炸碎,变成了冲天而起的火光。

  “啊!”她脑袋一阵暴疼,踉跄地跌坐在一张椅子上。

  “师姐!”曲笛焦急地放下碗,走过来扶住她。

  丁叮闭上眼,不知道刚才闪过脑海里的是什么,好熟悉…偏偏,她现在要回忆,却一点也想不起来。

  “师姐,你哪里不舒服?”说着,他伸出手就要诊她的脉。

  “你干什么?”她吓一跳。“男女授受不亲,你怎么可以随便碰我?”跟着柳怀犀这四年,她读着圣贤书,一言一行莫不符合女戒之规矩。“还有,你叫我什么?”

  男女授受不亲?他忍不住仰头大笑,他十二岁初进白云庄,一身泥灰,还是她帮他洗的澡呢!其后…好吧!他承认,他是有点懒,觉得天天洗澡很麻烦,就告诉她,澡洗多了伤元气,男子汉大丈夫,一年最多洗两次澡,那才叫真正的有“男人味”

  结果是她把他揍得很惨,天天拿着刷子追在他身后,总要将他别得一清二白才肯放过他。

  他们之间早就无分彼此了,他身上有几、她大腿旁边有两颗痣,他们心里是清清楚楚;又何来如今的男女授受下亲?

  “我的好师姐,我正是你最心爱的小师弟、后的亲亲相公、将来孩子的爹爹。”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根本不认得你,况且,我早有未婚夫了。”

  “你的未婚夫是最近两、三年才冒出来的,可我早在你八岁那年便将你定下来了,哪里轮得到那姓柳的娶你?”

  他知道她八岁时的事,这么说…他该也晓得她的出身来历喽!“你到底是谁?你真的清楚我过去的事?”

  “不是说了吗,我是你最心爱的小师弟、后的亲亲相公、未来孩子的爹爹。”

  这人说话好不正经,而且又爱胡搅蛮,分明坏蛋一颗。

  丁叮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手指头抖了两下,下意识就想揪住他的耳朵扭上两扭。“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你姓啥名谁?做何营生?祖籍何处?”

  “嘻嘻!”他就知道她的大家闺秀风范维持不了太久,因为她骨子里根本没那玩意嘛!他们都是热爱自由的人,只有那茫茫山林才是他们的道遥之所,至于道德礼教…让它们下地狱去吧!“我叫曲笛,应该是苏州人,谁知道呢?反正我一出生就被扔在苏州,至于祖籍,如果有一天你有幸找到抛弃我的爹娘,可以去问他们一声。至于我做的买卖…明里,我是天宝坊的老板,暗地里,我是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首领。”

  曲笛!这两个字让她心头闪过一阵颤栗,刚才在她眼前跳跃的模糊身影又鲜明起来,她努力想要捉住那个人影,看清“他”的面容,偏偏…

  “唔!”她的头又开始痛了,可恶,好疼。

  “怎么了?你头疼是不是?”他紧张地跳到她身边,手掌抵在她的背心上,由于两人武功同出一脉,所以他很清楚她内力运行的规则,只是想不到…该死,她的经脉处处阻,有一些甚至已经萎缩,当初那些黑衣人到底伤得她多重?而那救治她之人分明是脓包一个,治伤居然只医一半,让她落下这样一个病谤子,难怪记忆不复。

  “别怕,听我的话,气从丹田,走下关…”他缓缓引导着她虚弱到近乎消失的真气流转,她的经脉阻得非常严重,让他的内力走得极为辛苦,不过短短的一遍行功,就累出一身大汗。

  自他的武功由后天步入先天之境后,这还是第一次让他有种差点力的感觉。

  但他的努力却不是徒劳无功,当他引导她的真气流转过一遍后,她的内力就开始自发地循着他刚才为她开发的渠道游走起来。

  曲笛总算放心地松开了紧贴在她背心的手。

  丁叮依稀感觉到自己似乎做过这类似的行为几千次了,尽管已遗忘它四年,可一旦再被唤醒,真气不用她亲身引导,自动运行。

  真气每运行一遍,她的头疼就减轻一分,原本沉重的身躯又更舒缓一些,她沉浸在这畅然的快中,一遍又一遍地行功运气。

  曲笛看着她渐渐入定,也盘腿坐在她身边,为她护卫。

  这期间,曲儿来找过他十二次,他都没发现她。

  当丁叮在他身旁时,他眼里,心底就只容得下她,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了。

  曲儿悲哀的泪水不知浸了几条手绢,对他有怨、有愁,但更多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让她恨不了他,更放不了他。

  所以不管他是否注意到她,每到用膳时刻,她还是准备好膳食来恭请他享用。

  只是三天过去,他粒米未食、滴水未进,就只是痴痴地守着丁叮,仿佛只要看见她,他肚子就了,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他是如此地疯狂,得曲儿到最后不仅怨不了他,还为他牵肠挂肚、寝食难安。

  她夜烧香拜佛,好不容易,终于求得丁叮从入定中清醒,曲笛的神思也返回了自身。

  曲儿又开心地为他准备吃食。

  曲笛仍是没发现她,一双眼睛只是盯着丁叮不放。“感觉如何?”

  丁叮眨眨眼,感觉自己似乎作了一场好长的梦,但梦里到底有些什么,真让她说,她也说不清。

  “你对我做了什么?”她一跺脚,身体突然失去平衡,像是要飞起来,但是…人怎么可能飞上天?

  “师姐,你可真是忘得彻底啊!连你最擅长的轻功都不记得了,从前的你可是登萍渡水,如在平地行走呢!”

  “登萍渡水?”她张大了嘴。

  太不可思议了!她以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能身怀那等本事,又被追杀得身受重伤,若非柳怀犀伸出援手,她恐怕尸骨已寒。

  丁叮承受不住地抱着头,它现在是不痛了,却被曲笛的话得不停地发

  “师姐,你入定了三天,体内阻的经脉已打通八成,要完全复原不过是十数之事。也不必太心急,还是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我入定三天?”她猛地跳起来。“也就是说,我离家三未归,怀犀…”

  “亲爱的师姐。”曲笛温和若春风的面容瞬间化成寒霜一片。“师弟希望你口中,心里、眼里只存在着『曲笛』一人,再无其他。”

  “你在说什么?他是我的未婚夫。”

  “我不在乎杀了他,只要能将他从你的生命里彻底抹去,我很乐意一刀砍下他的脑袋。”

  “你…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咦?”看他怀杀意的眼,她下意识口而出,但话一出口,她马上发觉不对,难道她以前跟他很吗?

  她和他…不行了,一回忆往事,她的头又得像要爆开。

  她皱着眉,两手按着太阳

  他缓步到她身后,轻轻地帮她按摩。

  她应该拒绝的,理智告诉她,这个男人出现诡异、行为偏激、手段狠辣,她最好离他远远的,以保平安。

  但在他靠上来的那一刻,她的心却迅速地软化,很自然地把自己交给他。

  他默运玄功,双手带着一股热按着她僵硬的太阳和肩颈部位。

  慢慢地,她的神思开始飘渺,身体好像躺在柔软的云朵上,浓浓的睡意笼罩而来…

  曲笛一直等到她彻底睡了,才停下按摩的工作,打横抱起她,放在木上头,为她盖上锦被。

  “不是我不告诉你事实,只是…我说了你就会信吗?”他皱眉看着她一身华丽宫装、头上珠钗环绕、俏脸薄施脂粉…最最恐怖的是,她原本行走便如的玉脚竟着两条长长的裹脚布。

  懊死的柳怀犀,把他可爱的仙女变成什么样子了?一个俗世的庸脂俗粉?

  柳怀犀根本不了解她。丁叮是山涧里一抹清泉,自高高的悬岩边下,清澈、无垢。那才是真正的她。

  他要抹去柳怀犀留在她心里的所有痕迹,但不能用太强硬的手法,必须保持耐,给她时间,让她自己想起一切。

  靶老天,他刚才诊过她的脉了,她的伤基本上已无大碍,之所以失忆,全是经脉受损阻引起。

  只要他不惜耗费功力为她疏通,加上一些外力刺,他有信心,半个月内让她恢复如初。

  安顿好丁叮,他随即将那摆一桌的饭菜尽数收起,走出房间。

  曲儿还等在房门口,痴痴地看着他。

  他不是笨蛋,她的心思他如何不懂,奈何,他的人是偏激的,爱同样也偏激。一旦认定了一个人,就至死不改。

  “对不起。”他把饭菜递还到曲儿手上。“以后她和我的饭菜由我一手负责,这后院你就别再进来了。”

  “为什么?”曲儿慌急地扔掉饭菜,拉住他的衣袖。“我并不想跟她争,只要让我可以看见你,哪怕叫我做奴婢也行。”

  曲笛一记掌风切断了那截袖子。“你忘记三年前我跟你说过的话了,一个人想要活得好,唯有依靠自己去争取。”

  “而我现在想要争取你。”

  “问题是,你没有我偏激、没有我执着、没有我心狠手辣、没有我武功高强,所以你争不过我,也争不到我。”曲笛指着自己。“倘若今天你处于我现在的位置,因为一场悲剧,你与心爱的人分别,四年后再相逢,她却成了别人的未婚…不,假设她已经嫁了人,连孩子都生了,与她的相公也是和乐融融,你会怎么做?”

  曲儿陷入沉思,眼神在曲笛和房里的丁叮间来回游移。

  “我告诉你我会怎么做好了。”曲笛阴冷的声音就像十二月的大雪。“我会给她下忘忧草,让她遗忘一切,并且杀掉她的相公和孩子,不择一切手段夺回她。”

  曲儿俏脸煞白。

  “觉得我很残忍?”似乎为人所害怕是一件很痛快的事似的,曲笛笑得更是诡异。“自我诞生的那一刻起,苍天待我就没有好过,我被亲生爹娘丢弃,虽然被几个乞丐收留,但他们也不是什么大慈大悲的人物,讨的东西有多,才分口汤让我喝喝,讨的东西少了,我也就只有饿肚子的分。当然,他们还是救了我的命,所以我仍然感激他们。至于我的师父,他认为我心肠狠毒,虽然待我不错,却还是有一层防备之心。很遗憾,他若能彻底信任我,他不会死得那么凄惨。在这世间,唯一毫无保留、全心全意待我好的只有丁叮,所以我也只要她,哪怕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要她,谁也不能阻挡我。儿,你也一样。”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亲手杀我吗?”

  “我会。”他回答得毫不迟疑。

  至此,曲儿对曲笛终于彻底死了心。“我懂了,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你心中所爱的人。但念在共事三年的分上,可以给我保留一个朋友的位置吗?”

  这一次,曲笛真正扬起了温柔的笑。“我再送你两句话。第一: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第二: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说完,他转身走了,去准备他和丁叮的饭菜。

  曲儿虽然没听懂他的暗示,小心经营天宝坊,却仍心满意足地望着他欣长的背影渐行渐远。她知道曲笛拒绝了她的情意,但从这一刻起,她成了他生命中第一个、或许也是最后一个朋友。

  懊知足了,毕竟他没有骗她。他对敌人也许很残忍,但对身边的人,那是完全掏心掏肺的。

  打丁叮被曲笛幽后,日子就过得浑浑噩噩。

  起初,她偶尔还会想起柳怀犀,要求回柳家,再不然,总要通知柳怀犀一声她的下落,不能教柳怀犀在那里为她空着急吧!

  但他不知道给她吃了什么葯或使了什么手段,让她时时刻刻脑袋里幻象频频,不过十来天,她已渐渐搞不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假。

  她的记忆多了一个叫“丁叮”的女孩,从小在山林里长大,有一个武林谱上排名第一的爹爹,还有一个师弟,长得瘦瘦小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偏偏,一张脸俊秀到了极点。

  曲笛这浑小子,打她八岁就开始吃她豆腐,骗她喝酒,拐她偷钱溜下山玩。

  他们每天都在山里为非作歹,不是戏猴子就是追逐老虎…臭曲笛明知她伯虫,又偏爱拿虫子吓她,惹得她发火,总要狠扁他一顿出气。

  但可笑的是,每回她出完气,她老爹就要受气。因为曲笛总认为自己会打输她,全都得怪丁还这师父不会教,不然以他过人的聪明才智,哪可能打不过她?

  曲笛真是笨,也不想想她习武几年,他又练了几年?拿马脚跟象腿比,根本是自讨苦吃。

  不只如此,曲笛还一天到晚都说喜欢她,长大后一定要娶她做娘子。

  奇怪,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每次她一想起这个问题,另一个她:“忘忧”就会回答…喜欢一个人就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心情会很平和,就像听着柳怀犀的读书声时那样。

  柳怀犀是个彬彬有礼的读书人,举止有度,言谈斯文,他们认识四年,连手都没牵过几回,因为他说男女授受不亲。

  他有着远大的理想,一心为国为民,哪怕得罪权贵,他也不在乎。

  那宁折不屈的子让他在仕途上屡经颠簸,就拿这次南下苏州来说,皇帝是正经八百给他发了密旨,但事实上吩咐他的事却只是买一样东西,一种传闻可以让男雄风大振,并兼具养生长寿的丹葯。

  这等杂事明明谁都可以做,偏偏皇帝硬是指派了柳怀犀这个御史来干。她从柳怀犀的叹息声中了解,皇帝特意派他来买东西不是因为宠信他,纯粹是受不了他的忠言逆耳,所以遣他远离,让那双龙耳好好安宁几天。

  柳怀犀受重用的日子不可能持续太久,毕竟没人喜欢一天到晚被纠正。而明知这一点,柳怀犀仍坚持不改耿直的子。

  “唉,怀犀这样的脾气,没有我在一旁开导着,岂非要憋着一肚子的郁闷?不行…”她抚着微带晕眩的脑袋站起身,推开房门,面而来的曲笛站在走廊上,对她弯起一抹亲切又兼带三分戏谑的笑容。

  “师姐早啊!昨晚睡得可好?”他背在身后的双手一转,却是一笼包子,热腾腾的,还冒着白烟。“今天早膳吃山笋包可好?”

  “山笋也能做包子?”她的注意力不小心被他转移了。

  “山笋配上香菇、木耳、豆皮,再掺些小川椒,味道可鲜了,保证师姐一尝就上瘾。”因为当年她做过一回给他吃,他念念不忘多年,自己研究了很久,才重现昔日风味。

  “真这么好吃?”她不太相信,忍不住拿了一颗轻咬一口,没有包子鲜美的汁出来,却溢出一股清冽的芳香,她细细咀嚼一小块切丁的山笋,鲜的味道在川椒的衬托下,更显甜美,而且…这味道…好熟悉。

  一个模糊的画面在脑海闪过,一道小小的身影在竹林里上下蹦窜,利用晨雾正浓、朝阳未起之际,挥舞着手中的绣线,收割那一小截一小截方冒出头的笋。

  她仿佛还能感受到那女孩的快,心想这玩意儿保证可以让家里那只小馋猫,吃得连舌头都一起下肚。

  “如何?师姐,我没骗你吧!这山笋包确实足难得的人间美味。”他笑嘻嘻地拿起一颗包子,也跟着吃起来。

  丁叮看见他肩膀上一大片润,微微讶异。他是一大早就去竹林挖笋子,沾得一身水吗?就像方才闪过她脑海里那个小女孩一样。

  就为了做这一笼包子,费如此大的心思,值得吗?

  她下意识地轻抚他肩上、发尾的水渍。“还是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话犹末落,她大吃一惊,为什么她会对他说出这种话?仿佛他们之间非常的亲近…不,那不只是亲近,而是比亲近更深切一点的亲密。

  最最起码,她在面对自己的未婚夫柳怀犀时,第一件事必是请安问好,互相关怀,不会动手动脚。

  可对着曲笛,她就是那么自然地碰了他,完全没有那种应该存在的男女之防。

  这实在太奇怪了。她再也不下心的疑虑,捉住他的袖子。“我晓得你知道我以前的事,告诉我。”

  他微微一侧身,闪开了她的手。“能告诉你的我都已经说了,剩下的得由你自己去想。”说着,他将那笼包子递到她手中。“也许一边吃一边想,你会想得快一些,至于我…抱歉,目前我是个商人,有很多事得做,恕难奉陪。”

  “曲笛,你…”这个王八蛋,真是气死她了。“我要回家。”

  “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说的是我未婚夫的家。”

  “噢,你是指柳怀犀吗?嗯,让我想想,再过半个时辰,他就会到我的店里与我商谈一笔生意。他想买些葯,大量地购买,但那葯非常珍贵,我正考虑是否要跟他做这笔买卖,毕竟,他出的价钱并不高。”

  她气炸了,他完全清楚柳怀犀奉旨南下的目的,却拿这件事来威胁她?倘若她坚持回家,他肯定二话不说拒绝与柳怀犀易,而任务失败的柳怀犀一旦被皇上降罪,那后果…

  懊死!她恨恨地转回房,砰地一声踢上房门。

  “啧啧,好泼辣!不过我喜欢。”曲笛快乐地吹着口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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