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是由董妮写的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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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痞子大侠  作者:董妮 书号:32127  时间:2017/7/18  字数: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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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哟!”曲笛被丁还离去前的发声震得眼花花、头昏昏,一个不稳,栽倒桌下。

  懊死的臭老头,说话就说话嘛!用什么内力,存心震破小爷耳膜啊!他在心里暗骂,这回可不敢直接开口叫了,怕丁叮趁他头晕之际,再敲他几下。

  不过…“师姐,老…呃,师父,好像每到季,总会疯上一阵子喔?”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年年看丁还在这时节发疯,初始以为他无聊,可年年定期发作,该不是有病吧?

  丁叮弯下身子,把他扶起来,眼眶里水雾闪闪。“我娘就是在这时节过世的。”

  “啊?”敢情丁还每到季就癫狂,不是在发,而是思亡成狂了?想不到老头子是如此深情之人。

  “你别看爹现在头白发,邋邋遢遢;我小时听人说过,爹当年刚出江湖时,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白云剑客』,意指,白云娘专属的剑客。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烂好人一个的丁还,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对他的印象不大为改观。

  “那后来老…师父,”这恐怕是三年来,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现在为何变成这样?”

  “因为娘亲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泪眼汪汪。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搂住她的。“别哭、别哭,要哭就到我怀里哭。”有便宜不占,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亲…”丁叮噎着。“五年前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就有多威风。娘告诉我,我还没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庄子,只是…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人都被杀害,那时爹爹是武林盟主,他们找爹爹帮忙。爹爹发下武林令,联合众人一同对抗血杀宫,那一仗传说打了三天三夜,死伤数百人,正两派都元气大伤。但邀天之幸,血杀宫总算被攻破,那令江湖中人闻之变的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只是…”说到这里,丁叮再也说不下去,呜呜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

  曲笛拍着她的肩膀,偶尔偷空在她颊边偷亲两下,虽然在她难过的时候偷吃豆腐有点不太道德,可男人嘛…世上有几只猫儿不贪腥?

  “是不是有血杀宫的余孽没杀全,后来报复到白云庄头上来了,连累师娘?”

  “咦?”丁叮抬起一张泪痕错的脸,惊诧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就在娘将近临盆之际,那些混蛋找上门来,害得娘早产血崩而亡,也害得爹爹…娘告诉我,娘亲一死,爹爹几乎发疯,抱着娘亲的尸体夺门而出,历七夜返家,头乌发尽数转白。于是辞去武林盟主之位,长隐庄内,再不过问世事。”

  “出头的梢子先烂嘛!”曲笛把肩一耸,看似轻松,其实心底却沉甸甸,如悬盘石。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想当年那几个把他养大的乞丐,哪个得了善终?想乞一碗米汤都磕得一头血。

  他小时候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出头,帮她从地头恶霸手中逃出生天。

  可这件善事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那恶霸心怀不甘,派人连夜烧了他和几个乞丐栖身的破庙。

  那一夜火很大,五、六个乞丐拚命哭嚎求饶,可那恶霸领着家丁堵在大门口,眼看着大火烧着了乞丐们的破衣、眉毛、头发。

  那时曲笛才五、六岁,一个乞丐冒险把他从天窗扔出去,窗子实在太小了,大人过不去,只有他这个小孩子才出得去。

  他穿出窗户,身上还带着火星,一路从丘陵直往下滚,地上的石子儿、荆棘磨得他一身是伤。

  他却连喊都不敢喊一声,就怕再被捉回去,扔进火里活活烧死。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

  有史以来多少的例证,那帝王将相脚下的骷髅堆得越高,权势跟富贵也就越大。

  而那些心怀天下、处处为民谋福的人早就死绝了。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泪。“师姐、老婆、我的好娘子,记住师弟一句话,你可以做好事,但千万别做好人,好人都不得善终的。”

  “你怎么这么说?”丁叮不懂。“不做好人,难道要我做坏人?”

  “我宁可做个大恶人,也不要做好人。”他其实想教她做个伪君子,既得好名声,又可以为所为。但这般耸动的话她是听不进去的,不如直接跟她说道理。“你听我的准没错,师父就是人太好,才会被那帮口仁义道德的正派人士拱着去做那劳什子盟主之位。那些什么武当、少林,他们怎么不发帖请武林人士帮忙诛除恶贼,非要师父出头?他们也怕血杀宫把火气发到他们头上啊!他们都懂得明哲保身,只有师父这个烂好人见不得苍生试凄,硬是去挑那个烂摊子,结果可好了,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门口,何苦来哉?”

  “可是…圣贤书中教导我们,为救民于水火,哪怕是九死也不后悔。你的说法…”

  “很难听,但这才是享受人生至乐的真理。至于说那劳什子…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人,你自己都看过那些书了,当知那些人最后的下场如何?”

  丁叮浑身一颤,想起屈原,一片赤胆忠心,而结果却是…投河自尽。

  难道爹亲做错了吗?如果他是对的,为何丁家落得这步田地?倘若他是错的,这十数年来,江湖上的风平静又是从何得来?

  丁叮幼承父训,视诹圣贤书,本纯良温顺;乍听曲笛之言,却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师弟,你这样…太自私了,师姐实在无法赞同。”

  曲笛也知道要让丁还、丁叮这样视天下为己任的大好人,接受“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的想法,是件极难的事。

  但是…“师姐,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话,我只想告诉你,即使你有天大的理想,都要有命在才能实行。所以你们行善之前切切记住,先求保住自己的性命啊!”直到这个关头,曲笛才真正了解,他对丁叮的一见钟情所为何来。

  不单只是被丁叮的美貌所吸引,还有她的善良、天真,以及一往直前的义气。

  丁还和丁叮都让他想起那些死在火窟里的乞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却因何都落得心伤结局?

  要说什么因果报应,曲笛是不信的,他只相信自己眼中看到的,越是贪污的官儿,权势就越大,房子就盖得越漂亮。那些清廉自守的,要嘛不得上头快遭不放,再不就穷得两袖清风。

  所以说做好人有什么好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曲笛更加搂紧了丁叮,她天真、她善良,不懂得为自己打算没关系。他的心够黑、手够毒,一定会保护她。

  “师姐,这辈子可千万别离开我,否则我怕你被人卖了,还会帮人数银子。”

  “我有这么笨吗?”丁叮沉醉在他怀抱里的酥麻神思突然清醒过来,起脚就给他的膝盖来上那么一下子。

  “唉哟!”曲笛疼得差点跪下去。

  “爹爹说得没错,你果然是个大坏蛋,连对师姐都这么没礼貌。”

  “你还没见过真正的大坏蛋呢!”曲笛撇撇嘴,突然笑得很诡异。“要不要我带你去见识一下什么叫货真价实的坏蛋?”

  丁叮难掩好奇,这师弟总有一堆鬼主意,尽管她功力远高于他,也常被他耍着玩。

  可偏偏他又总能讨她心,带她四处见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对于他的提议,她还真是…心难耐啊!

  “真的是带我去玩,不是骗我?”上过那么多次当,她也学会质疑了。

  “骗你的是小狈。”

  丁叮又考虑了好久,还是挣不过心底的好奇。“好吧!我跟你去。”

  “那你先把眼睛闭起来。”

  “为什么要闭眼睛?你不会又想诋我吧?”

  “闭眼是为了培养气氛,等你把情绪酝酿到最高点,我再给你一个惊喜,包管你终身难忘。”

  “真这么神奇?”她总觉得曲笛笑得好,教人好想一拳挥过去。“如果你敢骗我,罚你抄论语一百遍。”

  “我无所谓啊!反正信不信由你。”

  曲笛越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发涨,终于忍不住如他所言,闭上双眼。

  “好了,我已闭上眼睛,你要让我看的大坏蛋在哪里?”

  “就快来了。”哎呀,都跟这个可爱的师姐厮混了三年,他应该也教会她很多心眼,怎么事到临头,她还是这样天真呢?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坏事了。

  学会武功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想吃丁叮豆腐,再不必装疯卖傻扮可怜;反正她本来就不懂这些男女情事,他只要手脚快一点,还有什么便宜是占不到的?

  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鼻息错,甚至连对方的心跳都一一入耳。

  曲笛眼中只有丁叮,肤如凝脂,眉目如画,长发不髻不绑,披散肩后,乌木般跃颜色更衬出她颊若粉桃,香气扑鼻。

  他情不自咽下一大口唾沫,这三年来也没少占过丁叮便宜,但要如今天的亲近…也罢!再过三年她便及笄,两人就可以成亲了。

  而且他早认定今生非她不娶,又去在乎那些世俗道德做什么?

  他俯下身子,双印上她的。

  丁叮只觉得好像有一股电从脚底爬上了背脊,然后窜进心里,她不全身颤抖,双脚发软。

  这两人毕竟年岁还小,曲笛幼时虽偷窥过青楼花魁洗澡,但对男女情事也是一知半解,就这么着她的子邬,然后就不晓得该做什么了。

  而丁叮更是纯洁,被他一亲,脑袋发、身体发热就算了,还情不自闭起了气息。

  但这样长时间地对着亲、憋着气,哪怕是天下第一高手,也不了太久。

  果然,一刻钟后,功力弱的曲笛先翻起白眼,接着丁叮也有了昏厥的迹象。

  又过半刻钟,两人一前一后栽倒地面。

  这第一次的亲吻居然是以两人一起昏作结,后他俩若是成亲,说给子孙听,倒是一个可以永世传的笑话。

  ******--***

  今天很蓝、风很凉,白云庄里一片清幽。

  见鬼了,白云庄也会有清幽的一天?!

  打曲笛拜进丁还门下,这庄子里就三不五时传来打斗声、呼啸声、房屋倒塌声…总之就是声声不绝于耳。

  而今天,奇异地,曲笛坐在庄前的空地上绣花。

  没错,他正在绣花,绣的还是超复杂的百鸟朝凤图。

  这也是他吃多了丁叮绣花针的亏,虽然觉得男子汉大丈夫,拿针绣花不象样,可比起变成假娘儿们,他更受不了武学造诣始终不如丁叮。

  既然玲珑门的一切武艺都习从自然,听雨可成花雨剑,观雪变成厉雪刀,赏柳可得拂柳手,绣花即成了十八穿脉术。

  所以曲笛开始学绣花,甚至连烧火煮饭、做菜都学,下定决心要赢过丁叮。虽然这决心起意是不良的…武功学得好,想吃丁叮豆腐、占她便宜也顺利些嘛!

  但就因为曲笛是狠下苦心之人,丁还断言不出十年,曲笛的成就定在丁叮之上。

  当场,曲笛举起拳头把丁还揍成猪头一颗。让他再等十年才能偷着香、窃着玉?想得美咧!只要她一及笄,他立时便要将她娶进门,一刻都不容缓。

  现在离他梦想中娶期只剩两年了,他非得再加把劲不可。

  都怪那杀千刀的丁还,明明收了他做徒弟,还一天到晚往外跑,也不多花些时间留在庄子里指点他武学,像什么师父样嘛!

  这回更夸张,一去一年,害他心里积了一堆疑问,却找不到人解答。以他目前的成就,丁叮已经很难给他太大的帮助。

  “师弟。”丁叮端着两碗桂花汤团走出来,将其中一碗放在曲笛身边。“你说爹为什么一去经年?他以前从没这样过啊!”“谁知道?打我进庄开始,他就三天两头消失无踪,短则三、四,长则三、四月,到后来…”咦!现在想来,丁还似乎在躲他耶!否则离开的时间怎会越来越长?他有这么恐怖吗?

  “唉,我前两天上苏州城,听酒楼的人说,江湖上好像又起风波了…”她还没说完。

  曲笛抛下绣花针尖叫。“师姐,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进城玩也不叫我一起。”

  “谁没叫你了?都叫了几百声啦,又是谁跟我说正绣花没空,要我自己去的?”丁叮双手,颇有茶壶架势。

  “呃?”他不记得有这回事啊!懊死,最近练功练到脑袋发晕。看丁叮脸色不是普通难看,他小小惊慌一下,忙思考怎么移开她的注意力。“对了,师姐,你说…江湖最近又起风波,是怎么一回事?”

  丁叮白他一眼,曲笛这种小把戏她打小见惯了,还会不懂吗?当下“擒耳手”再出,扭住他耳朵。“拧掉你这没用的耳朵,敢忽略我说话。”不吓吓他,他还以为她可以招之即来、晖之即去尼!

  曲笛拚命求饶。“对不起啦!师姐,那时绣昏了头嘛!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只要是你说的话,我一定认真听,不敢有半点不用心。”

  “不止要听,还得遵从、服从、跟从。”她又扭了一下他的耳朵,才放过他。

  曲笛听得目瞪口呆。“师姐,你…你那些话是打哪儿学来的?”

  “酒楼里啊!听说这是最新流行的三从四德呢。”

  曲笛恨得想一头撞死在这绣花架子上。都怪他,什么不好教,教她上酒楼厮混、听说书,现在还学人家搞驭夫术!

  天哪,再让丁叮这样“学坏”下去,他的将来会怎生凄惨?

  “师姐。”好吧!希望他现在导正还来得及。“以后你不管去哪里,都要让我知道,让我跟你一起去好吗?”

  “不都说了,以后我说的话你都要听从吗?不带你去,我要带谁去?”丁叮瞋他一眼,端起碗,吃起桂花汤团。

  三从!唉,想不到他曲笛堂堂七尺男子汉,也得习那三从四德啊!也罢,谁让他娘子生得貌美如花,不时时跟着,万一哪天被人勾跑了,他想哭都没地方哭!

  想着想着,他也吃起桂花汤团。

  丁叮突来一句话。“师弟,青楼是什么地方?一间酒楼的名字吗?”

  噗!曲笛口中的桂花汤团顿时了出来,桂花糖水整幅百鸟朝凤图。

  “又是谁告诉你『青楼』这字眼的?”他要去拧下那家伙的脑袋。

  “富贵居的店小二啊!就他说最近那个什么…青楼有几个公子哥儿为了争花魁打起来,其中一个人被打死了,那死状之恐怖啊!好像被人在一招间去全身血,变成干瘪瘪的人干一样,震动了整个苏州府衙。然后,一夕间,城里涌进无数携剑带刀的武林人士,搞得现在风声鹤唳。”丁叮搔搔头。“我就是搞不清楚,那青楼里的花魁有什么好争的?一朵花吗?是不是价值连城啊?居然会打到出人命!”

  曲笛没把心思放在她的疑问上,就算听见了也不会回答。谁会跟自己未来娘子解释青楼和花魁的意思?又不是白痴。

  他拧起剑眉,随着年纪的增长,昔日那俊秀如玉雕的小娃娃已长成翩翩佳公子。五官依然潇洒,身形却因习武而拔,凤目锐而不利,光闪烁问,偶尔可见几许气,反而增添几许魅人气质。

  “不好!师姐,从今天起,我们别到城里去了,不…最好连这白云庄都不要踏出一步。”

  丁叮心头忘忑不安。“你怎么了?难不成苏州要出大祸?不过是争朵花嘛…”

  “不是花。”他怒颜截断她的话。“我怕是血杀宫重出江湖。”

  “不愧是我丁还的好徒弟,一语中的!”接话者却是已消失一年有余的丁还。

  曲笛大惊失。“你为什么现在回来?难不成你还想手这趟浑水?”

  “这血杀宫的血大法毒无比,凡我江湖中人,人人得而诛之,我丁还虽已卸下盟主之位,但毕竟是武林一员,在这危急时刻,怎可不稍尽棉薄之力?”丁还为人最是正义无比,尤其血杀宫于他还有害之恨,他怎么可能不出手一管?

  “尽你个大头鬼!”曲笛面色狰狞,幼时恶霸火焚破庙的景象又转过心田。“上回你手血杀宫的事,得自己老婆都没了,事隔十二年,你又想再来一遍吗?”

  丁还闻言,也是全身一颤,十二年前的悲剧啊!历经十二年,仍然时刻啃蚀着他的心,忘不了,永远也忘不了。

  他也曾千百次问自己,当年若不领那盟主之职,不率众攻打血杀宫,今,他是不是娇佳儿在伴,其乐融融?

  可是…“我辈江湖中人,侠义为先,大义所在,死不足惜。”话音未落,人影已杳。

  曲笛的功力还是远逊于丁还,追他不及,恨得不住跳脚。“老白痴、笨老头,傻师父啊!你怎么就是想不开,你事事以天下人为先,天下人却将你置于何方?你回来啊!”丁叮这才隐约了解到苏州城里发生的事情有多么严重,可她能说什么?她不觉得他们有谁错了,只是各人想法不同,天所致,怨不得任何一方。

  “师弟!”丁叮拍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以爹爹的武功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

  曲笛摇头,过去凄惨的经历让他再也不会盲目相信人,他宁可相信自己。

  “师姐,咱们玲珑门里也有机关绝学是吧?我在书库里看过,我们去把那些东西搬出来,将白云庄布置得如铜墙铁壁般厚实,我要任何敢来白云庄找麻烦的人血溅五步!”

  “不至于这么严重吧?”

  “不,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好。”他是铁了心,一定要护住自己心底这最后一块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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