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为仙是由高楼望月写的仙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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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仙侠小说 > 食为仙  作者:高楼望月 书号:27573  时间:2017/6/29  字数: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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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干杂拌儿(上)

  能有时间装珠宝、留言,埋花瓶,还把珊瑚项链留下来护卫灵犀,种种迹象可以表明胡生他们是自己走的,至少走时应该没受伤害。

  而胡生他们为什么不告而别?郝苗苗把那唯一的纸里里外外检查了好几遍,也没再找出任何笔迹和线索。

  末了她只能把写字的那块纸收好,“有字据在,他将来才不会赖账。”郝苗苗向南宫咏思解释她的行为,不是她不小心,狐狸的东西不好要。

  “看来还是我能信任。”南宫咏思会意的点点头,趁机自夸。

  他给她守着半的财宝,在她不记得前世时也没独,所以郝苗苗也肯定的点点头:“这也证明我眼光不错。”和他学的…自夸。

  南宫咏思一笑,没有告诉她,当年看她把富可敌国的财物大方的全交给他处置时,他也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

  胡生留下的珠宝虽然比不了南宫咏思宝库里的量多价值大,但狐狸的眼光也是不错的,利用项链重新将里布置成人间富贵人家的客厅模样,郝苗苗坐在山石变化的桌椅前,开始清点狐狸们留给她的好东西。

  首先她拿起一方翡翠印,想看看上面有没有原主人的信息,结果印上刻的是“灵犀”两个字,只是笔迹刚健有力,明显不是那用爪子捧着笔能划出来的。

  多半是找人间的读书人写的,倒难得胡生有心了,郝苗苗将翡翠印放在另一边,继续清点…

  金木鱼?郝苗苗拿起那只有鸡蛋大小的金木鱼,这样小巧的木鱼只能当鉴赏品吧?反正她是无法想象一只红大狐狸敲着它念经是个什么样子。

  接下来的金钏、玉簪就是寻常的饰物了,还有玉箸子、金爵杯倒足见胡生记得她对厨房的热爱…桌上的珠宝快点清了,郝苗苗的手却一顿…

  “怎么啦?”本来正在把玩翡翠印的南宫咏思抬头问她,再顺着她的视线看桌子——一对玉如意发夹下面是一只红玉手镯。

  红玉手镯上面有不少细小的裂痕,看起来完全不如其他的珠宝值钱,但这镯子在南宫咏思眼中可是无价之宝,更别说郝苗苗了。

  郝苗苗从袖中拿出两半另一只红玉手镯,放到桌上那只的旁边,两只材质、大小都一模一样,分明是一对。

  她的手再抚上桌上的那只,小心的探查一下,再念出咒语,原本不起眼的镯子发出红光,接着是另一只镯子,再到她头上的发簪、怀里的项链、玉八卦,全都是温暖的红光。

  被红光包围着的郝苗苗语气肯定:“这是我的云笈宝镯。”

  南宫咏思有点意外的挑挑眉:“那狐狸还有本事的。”

  郝苗苗这回却摇摇头:“他绝不是最近才帮我找到的。”以她认识的胡生的性格,真要帮她这么大的忙早气壮山河的向她邀功了,而避而不谈,又送了大堆珠宝,还把镯子藏似的花瓶里等她自己发现,这种种行径…

  “应该在认识我之前,他就得到了这一只云笈宝镯。”回忆胡生从舒意那儿骗回已成两半的镯子时那种气急败坏,知道她才是这对镯子的原主人时的晴不定,还有,“胡大娘无意中说过,胡生能变成人形的那年正是我出生那年…”

  狐狸是变化的行家,百年的狐狸就有变成人的本事了,但胡生二百多年都变不成,直到那十五年前仿佛开窍般功力猛进,不由得胡大娘不记忆深刻,不过她说这事时郝苗苗还没有见到卢府的那只镯子,更不会往这方面联想。

  但现在把所有事串一块,真有这可能,郝苗苗投胎前法宝分散各处,胡生恰巧得到其一,又不知怎么让他参出里面的天书,于是功力大增。

  那胡生现在的消失就可以理解了,他不好意思见她。

  “其实还回来就没事了。”当年她人都不在了,这无主的东西自然是谁捡了归谁,如今还给转世的她,郝苗苗还得送他句拾金不昧呢。

  …

  确定一的狐狸只是在害羞,郝苗苗放下心也就不急于找他们了。而她和南宫咏思都属于三昧真火的体质,也不适合在位置于间的城隍庙久住,毕竟城隍庙的差可比不了孟婆修为高深,能天天守着三昧真火魂魄还不受损。

  反正郝苗苗已经学会了驾云术,从莫峰山到怀南城不过一盏茶的时间,她干脆就仍住在灵犀,每天往返于城隍庙也不耽误什么。

  “这里叫做莫峰山,因为这儿的山势虽然陡峭,但站在山下看却看不出什么突出一点的山峰,所以常有外地人上当,以为这边有近路可以快点进省城,还能节省船费、车马费,结果从哪儿上去了还得原路下来,更折腾时间和金钱,那些外地人干脆称这山叫莫丰山,丰收的丰,意思这山不能带给他们好处。”做为主,郝苗苗带南宫咏思游览莫峰山。

  莫峰山和南宫咏思曾住过的那座山一样,没有山神,也没有别的妖怪,灵犀和南宫咏思都是一家独大,唯一不同的是南宫咏思住的山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你住的山连名字也没有?”两相比较,郝苗苗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好像也有过…”南宫咏思努力回忆了下,其实他对山的名字不是那么在意,只要能当府的就是好山,“我听陆城隍说的…”

  原来那山原是个荒凉之所,山下的村子靠不上那山,走路还得绕远,就懒得给山起名字,后来山下的何家村有个姓石的人家的女儿出息了,进宫当妃子还给皇帝生了他唯一的儿子,皇帝驾崩后儿子当然是新皇帝,石妃子就成了太后。

  也许是为了面子,也许是记挂故乡,太后就派人回去修缮祖宅,但修祖宅需要上好的材料,这小村子肯定没有,得从外地运,于是得先修路。

  然后工部的官吏就看中了那座山,因为土质好挖,而且设计的路线上又没有什么悬崖峭壁,走这路能最快的运送材料,早修好早得太后心。

  修好的祖宅还在山下的村子里,这是祖业自然不能动地方,但太后老了也不可能长途跋涉回来省亲,便由御画院的官吏画好祖宅给太后看。

  但这一画,画师又有意见了,祖宅后面光秃秃的山石背景太难看了,于是工部又着人栽了山各种的花树。

  有花就有果,这果实自然归太后的娘家,但每到丰收时节他们让村民帮忙采摘是给工钱的,而且路通了来往做买卖的人也多了,村民多了收入便把这山称作石山。

  沧海桑田,数百年后改朝换代,石家后人和皇帝后人都没了,石山又成无主的了,但郁郁葱葱的大山已成为宝藏,不想让这地方成了妖魔鬼怪的府,天庭也准备找山神接管这里,可偏巧人间又有事了。

  石家没了,这山就不用叫石山了,何家村有个财大气的何老爷就贿赂了当地县太爷,想将这山改名何家山,但风声走,隔壁齐家村的不干了——凭什么叫何家山,难道何家村想独山上的木材和果实?

  那县太爷着实也不是什么有能力的父母官,村民的矛盾后来扩大到了血战的地步,以至于没有山神愿意过来。

  这时候过来的是南宫咏思,村里怎么打他根本不管,反正他进山是为了避天劫的,后来住喜欢了才挡了山洪。

  两个村子受了灾也都老实,这山是山神的,山神救了村民,自然由山神给大山起名字。

  而南宫咏思嫌麻烦,他的府还没名字呢。

  …

  “陆城隍就是当初给石太后祖宅画画的画师,他才是真正喜欢那座大山,喜欢那片水土。”南宫咏思自问不如但毫不惭愧。

  每座山都有它的来历,但每个修仙者却不必为住所背上一辈子的责任,例如莫峰山,它当年没山神是因为山中妖怪多不好管,后来陆栋仗着天界的法宝统一了这山,又骗了夔贝帮忙守着,也没有哪个知情的妖怪敢住进来。

  现在胡生他们也走了,郝苗苗看着这灵犀也在矛盾,她的法宝现在也集全了,是否该闭关修炼了,而她在莫峰山又能住多少年?

  “你要是舍不得这灵犀…”南宫咏思像画师构图那样比划远处的灵犀,“这片地方也可以炼好了带走。”

  “真的?”郝苗苗又惊又喜,她还真舍不得这里,而且也羡慕南宫咏思那能随身携带,存放无数物品的府。

  “灵犀放了珊瑚项链这种仙器有快五百年了吧?这已经有了灵气,要炼成并不难,而且当初选府的人眼光还行,这灵犀…”南宫咏思用法力围着灵犀划了个发着淡淡红光的大圈,以便让郝苗苗看明白,“这些启走后不会对山势有影响。”

  “这么一大块都可以…”南宫咏思划的面积还包括了灵犀后面的一片果林,那果林可是郝苗苗、夔贝、胡生他们一起从大山深处找好的移植过来的,为的是现吃现摘的方便,而为了让移植的果树顺利成活,他们还用了法术灌溉,这要真不要谁舍得?

  所以能全带走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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