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两界的倒爷是由王某写的玄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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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穿越两界的倒爷  作者:王某 书号:21393  时间:2017/6/15  字数: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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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传奇熊猫 (中)

  “不必惊慌。”这时那个容光焕发的白胡子老头笑道:“熊猫是吃竹子的,伤不了宗保”老头儿挥了挥手,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又把弓箭放了下来。

  这老头儿静说废话,我不吃竹子难道要吃这小孩儿?恶…瞧他那鼻涕,恶心!

  那个叫蛇的老太太说道:“那毕竟是头畜生,万一…”

  “没事啊娘。”这时一个黑大个笑嘻嘻的道:“那熊猫动作慢腾腾的,想伤到宗保它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放心,我去把宗保抱回来。”

  “老七啊,你小心点,别惊着熊猫伤到宗保”

  对了?酒呢?我不再理会人类的废话,四处踅摸了一阵。耶!人前面的那种叫桌子的木头上有很多,刚要走,忽然发现那小孩儿笑嘻嘻的抱着我的腿往上爬。想搭伙?行,谁让你是小不点呢。

  我趴在地上,把腿翘起,嘿嘿,小孩儿出溜一下,到了我背上。呵呵,这就是英俊熊猫的智慧,人类,不要太崇拜我哦。

  “大马!大马!”小孩儿拍着我的后背叫道。

  我无奈的摇摇头,太无知了,连熊猫和马都分不清。你小子以后的出息肯定有限,就这眼神,估计美女站在你面前你都看不出来。(霍悠贤连连点头,没错,穆桂英这种超级大美女他都看不出来,眼神是够差劲儿的。)

  “哟,这熊猫还真聪明啊。呵呵,好玩。”那黑大个不笑道。

  嗯,你这个人还不错,有点眼力。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这黑大个有多崇拜我,瞧见没,紧紧跟在我身旁,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大概就是随从。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闻到这里的酒味儿似乎更香!我来啦!

  我走到桌子前,正要拿酒,忽然感觉有些黏糊糊的东西滴到我背上…恶!小孩儿的脏鼻涕!太恶心了!我双爪后翻,把这小孩儿抱在桌子上,嗯…这鼻涕我越看越不顺眼,必须消灭掉!我起桌子上铺着的那种叫做布的东西,把小孩儿的鼻涕擦掉,嗯,这回看着顺眼多了。

  “老天爷啊。”黑小子惊叫道:“爹娘,你们看见了么,它在给宗保擦鼻涕啊!”

  切!这算什么,擦股我也会!看看那些人,大惊小敝,嘴巴张那么大干什么?傻样!

  不管了,先喝酒!抓起酒壶先倒一杯再说,嗯,还有这小孩儿的,我又倒了一杯。来吧,我请客,呵呵,甭客气,反正是你家的。

  这小孩儿太傻了,来喝酒都不懂,还是黑大个比较上道,搬了个叫做椅子的东西坐在旁边,跟我对饮起来。呵呵,别说,这酒太好喝了!!至于其他人,则莫名其妙的一个劲儿傻笑,唉,人类啊,傻透了。

  后来这叫什么羊气狼的黑大个,非要让我住在他们家。唉,有好酒我当然愿意了,可惜,俺不能扔下爸妈和小尾巴啊,嗯,还有黑眼睛,尽管她老打小报告,但是我不记仇,谁叫她是我老妹呢。

  那个白胡子老头也反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说我走了,那个供养我们的那个劫匪就的饭碗就会丢掉。好吧,看在他老用酒孝敬我的份上,不能让他饿死,身为英俊熊猫,我还是很仗义滴。

  离开天波杨府后,我的生活又发生了很大变化。劫匪不知道从哪又绑架了个人类小孩儿,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小孩儿是劫匪的闺女。劫匪是个很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嗯,也可能是像我一样讨厌鼻涕虫,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他把这个小鼻涕虫交给我了。对了,小鼻涕虫叫宝宝,呵呵,缘分啊。

  这小孩儿不止是个鼻涕虫,还是跟虫,成天围着我转悠,为了我漂亮的皮,必须把她的鼻涕干净…恶心,又拉子了,还得擦股,换布…一会儿没见,这小孩儿又了一身泥水,洗澡!累死我了…

  不可否认,我是一只绝顶聪明的熊猫!所以我不会放任我的智慧发霉,一个小孩儿能难得住我么?显然是痴心妄想!我聪明的脑瓜稍稍用了一下,呵呵,妙计一条一条的往外蹦。于是乎,我略施小计,世界清静了,我又有时间跟小尾巴约会喝小酒儿了。

  其实办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小孩儿让睡觉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必杀哄睡技!首先,是跟她疯玩儿!消耗她的体力!这是从体上打击鼻涕虫。第二,小孩儿似乎很喜欢抱着我,没办法,俺的身体就是这么有魅力,天生丽质难自弃啊…那么,我不但让她抱,而且我还抱她,接着嘛,摇篮我是见过滴,俺这么聪明,模仿摇篮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小孩儿被我搞定了!

  不过说起来,小孩儿睡觉的样子倒是蛮可爱的嘛,瞧她那小模样,真逗人…

  令我奇怪的是,人类还是那么傻,竟然喜欢看我和小孩儿玩的样子。唉,又一次被崇拜了,而且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崇拜,竟然要摸我。这些笨蛋,难道以为摸摸我就会变的向我一样聪明么?不过我原谅他们了,谁叫他们是我的崇拜呢。

  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他们让我做那个叫皇帝的大官呢?不行!我很忙滴,每天要和熊尾巴亲亲嘴巴,喝喝小酒儿,晒晒太阳,啃啃竹子,哄小孩儿睡觉,当然我也要睡觉滴…哇,忙死了!哪有时间管理人类?

  还好,人类没那么聪明,他们没有请我当皇帝,我放心了。

  劫匪沾了我的光,身材越来越胖,衣着也越来越光鲜。从这以后,劫匪会经常带着我和她闺女逛街,这也可以理解,崇拜者太多了嘛,自然要经常给他们一个向我欢呼的机会。于是乎,这个叫做东京汴梁的地方,处处留下了我帅气的足迹,这里是我的地盘。

  住了几年,东京汴梁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连那个叫做皇帝的大官住得地方我也逛过,那里没啥意思,不够热闹。我还是喜欢逛街,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不少人类竞争者,尽管他们的表演还不错,可惜,长的都没我漂亮,赚不了多少吃喝。但是我还是喜欢看他们耍玩意儿的,别说,还真好玩儿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醉仙居啦、聚仙楼啦,登科轩啦…之类的酒楼,那里的酒实在不赖,我喜欢。就是店小二嘴太碎,啰嗦的很嘞。

  尽管东京汴梁还不错,可我有点想念家乡了。主要是因为这里的竹子实在不够新鲜,味道差的很,可就这,我还不能经常吃到。平时我吃的,是一种糊糊,味道虽然不错,可惜口感太差,腻了。如果不是为了美酒,我早就走了,哼!崇拜我也没用,谁也别拦着我啊,谁拦着我跟谁急!

  最近有一件事让我很开心,听说在很遥远的地方,有个什么辽国,那里有个叫做萧太后的女人是我的崇拜者。哇,她对我崇拜的不得了,竟然为了见我跟大宋开战了!听说老杨家为了我都跟辽国打起来了。这事我不能不管,怎么说,杨七郎也算是俺的酒友,俺去见见那个崇拜者好了,打什么架啊,送几坛好酒给我就好了。

  可是劫匪好像很不愿意去,成天唉声叹气的,搂着他闺女直掉眼泪。咋说他都伺候我这么多年了,我拍拍他肩膀:“嗨,劫匪,别哭了,就凭我的魅力,到了辽国你想喝多少酒都行。”

  劫匪皱着眉,唉声叹气道:“大宝,你也不想去吧,唉,没法子,圣旨下了,不去不行啊。”

  谁说我不想去了?唉,人类太没文化,听不懂动听的熊猫语言,我算白费舌了…

  三天后,我坐着马车除了东京汴梁城,劫匪的老婆带着那个小孩儿送了我们老远,眼泪汪汪的。

  小丫头挥舞着小手,哭的嘶声力竭:“大宝!别走!呜呜呜…别走…”

  唉,哭啥啊,鼻涕又出来了吧。

  我跳下马车,从衣服兜兜里掏出手绢,给她擦了擦鼻涕:“乖,我很快就会回来滴!不许再鼻涕哦,要经常洗澡,不能挑食哦,也不许玩泥巴!最重要的是,你要按时睡觉。否则我就不要你这个崇拜者了,乖乖的,大宝会带好多好吃的给你的。”

  “大宝不要走!宝宝要大宝…”

  唉,你也太笨了,跟你说了好几年熊猫话,还是听不懂。算了,大不了我回来后再受点累,反正洗澡、擦股的事我也干了好几年了,好在不用给你换布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辈子,我再也没机会给宝宝洗澡、擦股了。这一去,竟成永别…

  (霍悠贤猛擦眼泪,双眼红红的:“好感人,呜呜,我受不了了…”)

  宝宝死死的抓住我不放,哭的…让我心里酸酸的。要不,就不去了吧,不就是喝酒么,反正东京汴梁也不缺酒…

  “混账!赶紧把她们拉走!”一个带着高帽子的家伙骑着马过来了,骂道:“让你们送送就不错了!蹬鼻子上脸是吧!”说着他扬起鞭子狠狠向宝宝…

  胆子不小啊你!来我大宝的崇拜者你都敢打!反了你了!

  我伸出爪子挡住了这一鞭,嘶!还真疼!

  熊猫不发威,你还把我真当病猫了!老子还是熊呢!我怒火中烧!扑过去扯下这个尖嗓子的家伙,一通狠挠!顺带还咬了他一口!嗯,没咬准,咬错地方了,股…

  呸呸!恶心死了,我急忙吐出那被咬下来的子…嗯?他没有小哎,看起来也不像是女的啊?什么怪物?

  这个没有小的怪物尖叫着:“哎呦!这畜生敢咬洒家!来人!傍我砍了这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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